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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专业化管理及调整部分涉税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9-27
实施时间: 2011-10-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28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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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方便办税的思路,我市国税系统从10月份起实行分行业专业化管理,并简化和调整部分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专业化管理。纳税人10月8日起可在厦门市国税局网站“办税大厅”顶部查询到最新的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官员和联系电话。
  二、简化办税流程。企业纳税证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部分备案类事项(主要为备案类减免税,详见附件1《调整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业务事项》)调整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方便办税。我局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模式,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依申请的涉税事项(部分特定业务除外,详见附件2《保留在税源管理科或税政科办理的涉税业务事项》)。
  四、畅通咨询渠道。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我局将通过报刊媒体、厦门市国税局外部网站和税企邮箱,发出公告和通知,请关注厦门市国税局网站信息和邮件,尚不清楚的,可直接向各办税服务厅咨询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及各区局临时咨询电话咨询。
  各区局临时咨询电话如下:
  思明区局:0592-2661808         湖里区局:0592-6039523
  集美区局:0592-6159025         同安区局:0592-7578938
  海沧区局:0592-6585762         翔安区局:0592-7889206
  直属局:0592-5313700           象屿区局:0592-2637698
  火炬区局:0592-5789442
  特此通知!
  附件:调整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业务事项.doc
  厦门市国税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调整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业务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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