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提高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11]25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农业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时间: 2011-9-28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均提高到102元,比2011年分别提高7元、9元、9元。当前正值冬小麦播种季节,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2014年小麦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改经贸[2014] 2014/5/20
关于公布中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 2004/4/15
关于做好2013年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改电[2013]12 2013/7/9
关于提高201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0]11 2010/2/20
关于提高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8] 2008/10/19
关于提高201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 2013/1/30
关于提高2009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09]19 2009/1/24
关于公布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 2016/2/2
关于公布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 2016/10/21
关于提高201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2]17 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