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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19
实施时间: 2009-4-1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34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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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精神和要求,切实把省局“两提两抓”工作思路和“严密监控税源应收尽收,着力培植税源应免尽免”的科学征管原则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切实解决税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省地方税收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依法治税,服从服务大局
  (一)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
  各级地税机关要坚决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不得擅自变通,积极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从服务大局。
  (二)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
  各级地税机关要落实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不能以完成税收任务为名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虚收空转;也不得以各种名义越权减免税,缓缴税、擅自豁免欠税。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维护税收秩序,对超越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和不切实际追加收入计划的做法,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和说明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地税机关报告。
  (三)坚持强化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的原则
  各级地税机关要针对税收风险和征管漏洞,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规范税收秩序,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堵漏挖潜和增收工作。要努力优化纳税服务,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办税效率,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创新管理方法
  为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强税源管理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税源管理的统筹与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加强税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加强税源管理的机制和方法,解决税源管理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既要坚持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扎实工作,更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针对加强税源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
  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户籍信息,是做好税源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全面开展税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探索新型的现代纳税人户籍管理方式方法。
  一是要充分利用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国家经济普查资料和国税、地税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认真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和非正常户。做好纳税人变更、停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等相关管理工作。加强注销户检查,防止少数纳税人利用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
  二是要加强对纳税人基础信息、财产登记信息、申报纳税、发票使用、减免税等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三是结合税收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管户情况和纳税人的各项登记事项,加强登记环节管理。
  四是要建立统一的纳税人征管资料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实现纳税人资料“一户式”存储、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推进国税和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对新办税务登记实行“一户一证”和“一证双章”,采取统一受理、办理、管理的措施,避免出现漏管户和纳税人重复、多头报送资料。
  (二)加强税收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
  一是各地要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行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利用房地产交易环节信息和评税技术,核实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加强交易环节各税种的管理。
  二是健全机动车车船税“以检控费(保)、以费(保)控税”的征管办法,规范代收代缴工作。同时,要通过采取委托代征等协税护税措施,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车船税的征收率。
  三是要加强餐饮业发票和定额核调管理,提高规模餐饮业税收征管质量。
  四是要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提高预缴税款比例,力争使预缴税款占全年应缴税款的70%以上。
  五是要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扩大全员明细申报的履盖面;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非劳动所得征管,推进高收入行业纳税人建档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工作。
  (三)加强减免税管理,加大清欠和防欠力度
  要严格减免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权限和省局《减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减税、免税的审批和管理。禁止越权和违规审批减免税,坚持减免税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减免税审批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减免税政策正确、有效执行。切实加强对减免税纳税人的后续监督管理,对已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要按规定纳入正常申报管理,进行减免税申报;对减免税到期的纳税人,要督促其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要加大清欠力度,深入分析欠税原因,找出症结所在,约谈纳税人主动清缴欠税。对已经形成的欠税要严格按照《欠税公告办法》的规定予以公告,限期缴纳,并依法按日计算加收滞纳金。对有能力清缴欠税而不清缴的,要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追缴欠税。同时,要严格延期纳税的审批。符合法定条件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延期届满要立即督促缴纳;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以防“缓税”变成欠税。
  (四)进一步加大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力度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主要抓手。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要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化与专业化、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在落实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按行业、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其工作职责、标准和程序,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根据“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本辖区内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要通过税收管理员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落在实处。
  (五)以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上线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两制”管理体系
  今年我省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将全面上线运行,为“两制”工作实现科学化、信息化创造了一个良好机遇,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两制”管理体系。
  一是要合理设置岗位。各地要结合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的要求,从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原有的工作岗位进行梳理,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坚决杜绝因人设岗。
  二是要合理界定职责。各地要从税收活动的规律出发,按照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的要求,科学界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避免职责重复、有人没有事管或有事无人管、苦乐不均现象的发生。
  三是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是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协作配合有序地开展工作、高效运作的基础和必要条件。要实现各部门、各岗位之间“无缝化”的运作,必须要制定科学、严密、细化的工作流程,各地要按照分权、制约、监督和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结合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的要求,以及岗位的设置情况和本地征管实际,制定能够确保充分发挥各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流程体系。
  四是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各地要按照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税收活动的客观规律,更加准确地衡量工作成效,使广大职工明确自己的工作环节、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
  五是要进一步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各地要结合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特别是要在实现“两制”考核与信息化的结合上下大功夫,尽快实现“两制”考核工作信息化,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充分发挥信息化保障作用
  信息化是税收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年我省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将全面上线运行,这是我省地税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一个良好机遇。建立全系统统一规范、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税收管理平台,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整个税收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一是各地要按照省局统一安排和部署,加紧工作,确保按时上线运行;二是要做好信息系统运行的维护工作,保障税收征管工作正常进行;三是要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步将税收管理员掌握的各类税源管理信息,纳入到地税综合征管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四是要完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来源的真实度。要按照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规范的数据采集手段,全面加强操作管理和数据管理,实行各类税收征管数据数字化采集、标准化加工、规范化处理,确保征管数据的真实、全面和准确,进一步提高征管数据信息应用水平。五是要充分利用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拓展应用领域,提高应用水平。要树立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税收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的观念,坚持科技创新,把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各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
  三、以纳税评估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一)深化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
  纳税评估工作是新时期强化税源管理和提高征管质量与水平的有效途径。它是税务机关依据搜集或采集到的大量有关纳税人各方面的信息资料,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审核和评价、判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一项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尽快建立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征管实际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
  一是加强评估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提高税收分析和评估工作的有效性。要从确保评估数据的全面、有效、真实入手,对纳税人报送的各类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和归类,纸质资料要组织人员认真录入。对系统缺乏的评估所需要的数据,税收管理员要负责补充采集。同时,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拓宽评估数据的来源渠道和采集渠道,为纳税评估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
  二是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情况等信息资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纳税评估指标及预警参数体系,要注重各税种的综合评估,准确核实税基,提高评估问题疑点落实率和税款入库率,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地评估,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管理,切实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各地要全面开展税源、税收预测预警、税收管理风险和政策效应等分析,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分析,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进一步做好税源监控工作。要建立健全省、市、县局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特别是要加强省内重点建设项目的税源管理,积极开展对跨地区、跨行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建立包括税负、物耗、成本费用率等指标的重点税源预警体系,为纳税评估和稽查提供信息。
  (二)优化纳税服务,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把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理念作为推动纳税服务新发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首要工作来抓,坚持强化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力求抓好、抓实、抓细。
  一是要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丰富纳税服务内容。要以过去所实施的、现存的所有纳税服务项目为基础,以地税征收管理的所有税种即缴税人为主线,进一步梳理、归纳、整合现有纳税服务内容、方式、手段、途径,规范纳税服务,统一办税服务厅标识,规范窗口设置和服务流程,落实纳税服务制度。加强纳税咨询辅导,积极开展纳税服务援助。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文明办税“八公开”。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资料库,根据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开展纳税服务。
  二是要强化纳税服务载体建设,改进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坚持日常宣传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将税法宣传融于纳税辅导、涉税咨询和个案查处等日常税收工作中。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充分发挥热线平台涉税咨询、发票查询等功能。同时,要利用各地已有地税网站不断充实办税服务栏目内容,将最新税收政策和各类税收公告在网站上及时登载、适时发布,对涉税通用表证单书进行网站登录,供纳税人免费下载使用。
  三是要大力推行办税公开。认真落实《甘肃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公开实施办法》,要利用相关媒介、载体和场所,对税收政策、法规、办税事项、减免税申报审批程序及减免税审批结果、纳税定额核定程序及核定结果、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情况、税务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事项(案件)的查处情况,以及为投诉、举报人保密的有关制度等全面公开,使税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要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各地要继续发挥好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完善“一站式”服务,将所有涉税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整合窗口职能,从征收期窗口增设、人员调整、技能提升、防止纳税人拥挤排队等方面采取措施,积极实施“一窗式”管理;继续推行为纳税人全程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理等多种服务;加强政务中心地税窗口管理,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五是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申报。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申报纳税。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实行银行批量扣税和网上申报,让纳税人到银行和网上申报缴税,切实解决纳税人排队缴税、办税的问题。同时,要了解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从中获取相关信息,确定进一步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的重点。
  四、加强税务稽查,强化发票管理
  (一)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要加大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力度。重点检查金融行业、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企业,组织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专项检查;要有选择地检查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服务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拍卖企业、非居民企业、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要重点关注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的地区。继续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账外经营、两套账等手段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纳税的问题,以及关联企业利用区域税收优惠转移应税收入问题;重点关注零负申报、低税负企业涉税问题。
  稽查部门要通过税收分析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问题,通过约谈、核查、稽查等措施解决问题,进而促进税收征管。实施税务稽查后,要加强案件剖析,对发现的征管问题,及时向征收、管理部门提交稽查建议书,指出征管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建立征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真正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
  (二)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精神。根据“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网络开票、建立平台”的思路,在部分地区选择建筑安装、房地产等行业开展普通发票“网络在线开票”的试点。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协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团伙违法行为、公共场所兜售发票行为、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取得的代开发票实施偷骗税等违法行为。开展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购买、使用虚假发票重点行业、企业的清理检查。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发票冲抵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地税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上述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州地税机关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参加,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工作的全面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充分保障征管一线的资源配置,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基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二)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
  各地要提高税收执法责任和执法风险意识,研究制定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具体措施,有效控制执法风险。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征管质量监控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要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四条标准,积极探索构建符合现代税收征管要求的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两制”考评体系,完善和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三)推进综合治税,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全社会协税护税网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常抓不懈。近年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非常重视,有些地方还以政府名义下发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办法,成效非常显著。各地要把社会综合治税变成地税部门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工商、国税、金融、城建、国土、房管、车管和发改委等经济部门的配合,积极拓宽与相关部门的数据联网交换渠道,及时掌握税源信息,及时沟通协调,抓好纳税人户籍信息、相关税种收入数据和税务稽查信息交换工作,全面提高税源监控能力;要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协调解决协作配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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