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人社发[2010]12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0-7-20
实施时间: 2010-7-20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3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休,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的次月起应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停止参加工伤保险。
  (二)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停止参保和缴费手续。对不按规定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 鲁人社发[2014] 2014/7/1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市 渝劳社发[2002] 2002/3/25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1] 2021/12/20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人员待遇和供养亲属 武劳社[2009]80 2009/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辅助器 沪人社福发[200 2008/12/21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未及 厦劳社[2006]15 2006/6/9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职工停 赣人社发[2012] 2012/6/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 鲁政发[2003]10 2004/1/1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认定若干问题的规定 长人社发[2015] 0001/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 沪人社福发[201 2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