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财政资金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监督[2008]7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14
实施时间: 2008-5-1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7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有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
  5月12日,我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灾害,阿坝、绵阳、德阳、成都、广元等地受灾严重。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投入抗震救灾。财政部已紧急安排8.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抗震救灾。省财政厅迅即开通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截止目前,已紧急拨付6.1亿元抢险应急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合理安排,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迅速开通“绿色通道”,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级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将救灾资金拨付到灾情严重地区,为救灾物资供应提供资金保障。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救灾工作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一是要按照目前救灾重点是救人的指导思想,保证救援物资、工具、急救药品的即时到位。二是安排使用资金,保证灾区人民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预防疾病的药品。三是安排资金,保证集中避震点帐篷、棉被、照明等安置设施及物资的及时到位。四是安排资金加强灾区疫病防治工作,避免流行疾病的大面积发生。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使用要求,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一是要将资金足额用于抗震救灾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二是要精心安排,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对未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使用管理救灾资金的行为,各地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要按照党员和公务员纪律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 青政办[2016]19 2016/10/1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 鲁财办发[2020] 2020/4/11
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 财预[2011]564号 2011/12/23
关于加强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08]36 2008/5/13
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5]216号 2015/11/23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 晋政办发[2017] 2017/2/24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 鄂财税发[2008] 2008/7/7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 粤国资财务[202 0001/1/1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 市财发[2015]65 2015/4/2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皖政办[2016]29 201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