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国税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11]7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26
实施时间: 2011-5-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6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国税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科学分解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要跟踪了解规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效地发挥规划对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作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国税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为明确未来五年全省国税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指导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
  “十一五”时期是全省国税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全省国税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唱响“管理三部曲”、“和谐三部曲”,积极做好各项国税工作,推动全省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国税收入稳定增长。“十一五”全省国税收入总量跨越4000亿元,是“十五”时期总量的2.7倍,翻了一番多。2010年国税收入规模突破1000亿元,完成1126.3亿元,同比增长24.6%。“十一五”全省国税宏观税负为7.29%,比“十五”时期提高1.2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五五”普法教育,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五年累计查补入库税收69.3亿元,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税收征管方式逐步完善。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深化税收分析预测,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加强税务稽查,形成税源控管合力。完善电力、石化、石油等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管方式。规范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一窗多能”。加强总分支机构和分行业所得税管理。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方法。抓好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稳步推进生产企业审批权下放。实现征管数据省级集中,推进信息管税,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纳税服务持续优化。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建立“8152”办税服务运行机制。开展国地税涉税管理合作试点,探索国地税“一厅一窗式”办税服务模式。全省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开通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方便了纳税人办税,逐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基层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五年全省国税系统完成50余个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6.4亿元。近两年累计投入4000万元,完成130个基层分局(所)的维修改造项目,解决了基层办公房屋安全隐患、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并为基层更新配置工作用车,配发办公设备,改善了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展争创“五好班子”、“优秀局长”活动,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完成对17个市州局班子第一轮巡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机构改革,完善竞争上岗、易地交流、挂职锻炼、后备干部管理制度,探索“两推一述”干部选任办法,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开展多层次、大规模教育培训,持续开展“税收业务能手”竞赛活动,注重专业化人才培养,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全面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政风行风建设。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全省17个市州局有16个位列执法类第一,其中11个单位位列综合类第一。精神文明创建蓬勃开展。“十一五”期末,全省国税系统被评为全省文明系统,共建成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8个、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114个,全系统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数量占建制单位总数的98%以上。省局机关连续三届被省委命名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五年的工作成绩令人振奋,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主要是: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全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努力走出一条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又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路子,推动全省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依靠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适应世情、国情、税情的发展变化,更新工作理念,改革制度机制,创新管理方式,为国税事业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构建和谐国税作为发展的根本保障,实现征纳之间和谐互动、国税与社会和谐共融、广大国税干部和谐相处,形成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成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掌握和运用税收规律指导工作实践,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税收与经济、管理与服务、治税与治队、“条条”与“块块”的关系,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国税工作协调发展。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国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税源管理基础仍比较薄弱,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需要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需要优化,高层次人才较为匮乏,队伍活力不足;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需要不断强化,少数干部违法违纪的现象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十一五”时期,是全省国税系统团结拼搏,克难奋进,实现国税收入大增长的五年;是全省广大国税干部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实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大提升的五年;是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构建和谐,促进发展,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大发展的五年。五年全省国税工作取得的明显进步,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十二五”时期国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标志着全省国税事业发展进入新的起点、跨入新的阶段。
  二、“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事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其中带全局性、趋向性的机遇有四个方面:一是转方式的攻坚期。未来五年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加快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从省内看,中部崛起战略部署、“两圈一带”战略规划、中部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等为全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十二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的奋斗目标,并规划大力发展光电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预见,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将保持跨越式发展的势头,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税源环境。二是改革开放深化期。未来五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对运用税收手段支持深化改革、促进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也必将带来税收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变革,为国税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经济社会转型期。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加速,社会矛盾明显增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难度越来越大。在这个大的社会背景下,税收的调控职能作用将进一步强化,在促进民生改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税收将担负更加重大的责任,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四是法制建设提速期。未来五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健全,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快,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办税窗口形象以及自身权益的关注度将进一步提升,客观上为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外在驱动力。
  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给全省国税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业务创新层出不穷,税源流动性显著提高,税源结构发生新的变化,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税源管理的复杂性、风险性明显加大。二是社会公民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纳税人参与监督、公平便利和权益保障等方面需求日益拓展,对国税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纳税服务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三是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信息技术越来越深入地渗透企业经营活动,也更加广泛地应用于税收工作,这就要求国税部门必须推进业务、制度、技术创新,不断深化信息管税,着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四是在社会加速转型的大环境下,干部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越来越强,如何解决好队伍素质结构不优、干部活力不够等问题,是国税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艰巨任务。
  总之,“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事业发展充满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全省国税系统要抢抓机遇而不丧失机遇,迎接挑战而不犹豫徘徊,积极应对而不消极面对,开拓进取,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三、“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事业发展目标和主题
  (一)“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规划,确定“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巩固基础,改革创新,加快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国税机关为目标,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抓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的核心业务,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的保障机制,努力推进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主要目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确定“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国税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全省国税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收入弹性系数更加趋于合理。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全省国税收入规模突破1800亿元,年均收入增幅保持在10%以上。
  ——依法治税水平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税收决策机制基本形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条件的税收执法机制更加规范。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高,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逐步降低。
  ——核心业务工作质效显著提高。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逐步形成,正当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全社会税法认知度、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模式不断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税收征管科技应用水平大幅度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干部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显著提升,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基本建成。税务文化繁荣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到“十二五”期末,确保全省国税系统本科学历人员比例达到65%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6%。
  ——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国税干部廉洁从税意识明显增强,内控机制逐步完善,内部监督更加有效,预防税收执法风险能力不断增强,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国税部门形象得到新的提升。
  (三)“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主题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十二五”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也是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将科学发展作为“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主题,是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的具体体现,体现了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质要求,符合全省国税事业发展的实际和阶段性特征。科学发展是主题、是要旨,必须把这一主题贯穿于未来五年国税事业发展全过程,作为指引全省国税工作前进的方向标,始终坚持,狠抓落实。一是要体现发展的时代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国税部门,既要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改善民生中履行重要职责,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肩负重要使命,又要努力推进国税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因此,全省国税系统要积极响应时代的号召,顺势而为,主动作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不断拓展国税事业发展空间。二是要把握发展的阶段性。发展是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的过程,在不同发展阶段会遇到不同的机遇和挑战。“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一些矛盾与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新挑战,用好科学发展这把“金钥匙”,更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国税事业发展不断跨入新阶段。三是要注重发展的统筹性。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十二五”时期国税工作发展思路,坚持系统性和重点性的统一,既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管理与服务有机融合、征税与纳税良性互动、治税与治队同步推进,促进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四是要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持续向前的过程。“十一五”时期,以“管理三部曲”、“和谐三部曲”为主旋律,全省国税事业高歌猛进,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新的起点上谋求发展,是建立在过程积累基础之上的发展,是对过去发展的继承与延续,是对已有业绩的巩固与拓展。因此,要坚持继承和发展的统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奋力推进全省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主攻方向
  “十二五”期间,全省国税工作要始终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巩固基础,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主攻方向,重点做到五个突出:
  ——突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全局,将科学发展观贯穿国税工作始终,努力做到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着力点,把国税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去思考和部署,充分发挥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支持。
  ——突出创新,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税收发展理念,切实转变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顺应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税源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大力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积极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纳税服务,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突出法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国税工作的基本准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使税法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要把法治的要求融入各项国税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促进全体国税干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国税事业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前进。
  ——突出主体,着力巩固发展根本。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国税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要突出干部队伍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构建人才兴税、廉洁从税的保障机制,实现干部队伍发展与国税事业发展有机统一,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突出支撑,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加强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要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方式和途径,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实施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建立党委政府支持有力、部门配合密切、纳税人遵从度高、税收环境不断优化的支撑体系,凝聚成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重点和措施
  “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要始终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六项工程建设:
  (一)建设法治国税工程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增强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着眼于解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构建有利于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构建法治国税。
  1、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依法、民主、科学、公开的原则,制定全省统一的国税机关决策规则和程序。研究确定重大决策的范围,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探索建立重大税收决策跟踪反馈和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坚决防止越权决策和违反法定程序决策。
  2、推进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立法过程,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有关权限、规则、程序和监督管理等规定,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为。完善并执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异议处理和有效期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全部现行有效的文件。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有效监督,维护税收法制统一完整。
  3、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和不作为等违法行政行为。规范税收执法程序,通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设计,理顺流程,强化制约。明确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完善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机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检查。完善并落实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建立重大减免税、行政审批集体审议制度。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注重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方式,推进税收执法方式创新。
  4、落实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措施。认真落实货物劳务税、所得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措施,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积极贯彻执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支持就业再就业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鼓励企业“走出去”税收政策。建立税收政策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和报告执行中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二)构建服务兴税工程
  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1、实施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建立纳税服务标准化制度规范。将纳税服务融入国税工作各个环节,确立各个岗位的纳税服务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协作配合机制。制定纳税服务项目工作标准,按照标准开展纳税服务过程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纳税人需求征集、分析、评估、响应机制,依据纳税人的规模、属性、特点及不同需求,推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建立符合纳税人实际需要的服务细分格局。
  2、规范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标准统一、功能整合、运转协调的纳税服务平台。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加强运行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其服务功能。以省国税局网站为主体,建设基本功能健全、视觉风格统一的国税网站群,依托省局网站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12366短信系统,打造涵盖办税服务厅、国税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品牌。
  3、加强税法宣传咨询。规范税法宣传内容,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实现税法宣传内容的准确权威、更新及时、口径统一、指向明确。丰富税法宣传渠道,注重分类税法宣传,实施个性化宣传辅导。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六五”普法工作。对重要税收政策及管理措施实行规范性文件与宣传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完善税法咨询知识库,拓展咨询渠道,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统一和权威的解答。
  4、优化办税服务。进一步拓展办税方式,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服务效率。推广应用标准化的纳税申报软件,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推进场所出具、邮寄投递、网上开具等多种方式的缴税凭证开具工作。简化办税环节,统一规范办税流程。及时评估办税流程合理性,健全办税流程内控机制。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涉税资料,积极推进无纸化办税。开展个性化办税服务。加快推进预制推送服务和自助办税,逐步扩大同城(域)通办业务范围。稳步推进国税局与地税局共享实体办税服务厅、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互相委托代征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税。
  5、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健全征纳沟通机制,明确并畅通纳税人权益的实现途径和救济渠道。在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注意维护纳税人权益。完善税收法律救济,探索建立税务争议调解机制,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工作,依法解决税务争议。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办事程序等信息,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
  6、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机制。完善纳税信用分类指标体系,依托信息技术实现纳税信用的自动生成、客观评价和动态管理。区分不同信用风险级别,合理调配资源,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健全信用激励措施。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发挥纳税信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7、探索社会协作机制。加强与地税、财政、公安、工商、银行以及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拓展纳税服务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坚持鼓励、引导、培育与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发展涉税中介专业服务。严禁指定或强制税务代理。依法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管,支持行业发展,发挥其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推进管理创新工程
  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完善创新税收征管模式,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促进税法遵从,逐步降低税收流失率和税收成本,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1、推行分类管理。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兼顾特定业务,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优化管理资源配置,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探索和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机制,健全风险评价、监控和应对体系,帮助纳税人自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研究制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分行业税收管理指南,强化税源监控和评估。探索集约化、社会化的个体工商户税源管理方式。根据各税种特点,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加强管理的有效措施。完善增值税抵扣管理和申报评估工作。做好消费税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分析工作。推进车购税“一窗式”管理。深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加强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管理。推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规范,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推进征退税衔接,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
  2、实施分级管理。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发挥省、市州局在税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和县区局在税源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省、市州局主要负责本级风险预警及组织实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特定业务的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县区局作为税源管理的主体,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机关下达的税源管理工作任务,开展本级风险预警、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与日常税源管理工作。
  3、实行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大的纳税人,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评估模型和风险特征库,按照采集信息、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根据不同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建立不良行为记录纳税人风险数据库。
  4、深化信息管税。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应用为主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推动业务、制度、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深化信息管税。推进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工作。完善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功能,严格数据录入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强化信息应用,加强分析比对,促进税收管理。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和收入核算管理平台,综合运用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法,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   5、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后,按照受理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环节,优化税收征管基本程序。规范受理申报工作,对纳税申报表进行逻辑审核并采集信息。按照初步审核、案头审核、实地核查的方法,加强纳税评估。按照分类分级的要求配置评估资源。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评估并相应处理。对应缴未缴税款依法强制征收。涉嫌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移送税务稽查部门依法查处。做好法律救济工作。
  6、完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纵向互动机制,省局到市(州)局、县(区)局、分局(所)、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完善横向联动机制,加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环节之间的合作。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推进信息共享和协税护税。深化国税局与地税局涉税管理合作,形成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合力。
  7、加强国际税源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坚持防查并举,构建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以强化税源监控、识别税收风险、防范税收协定滥用为重点,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以保护境外投资企业和个人税收权益、加强中国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为目的,完善“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以加强税收情报交换和税款征收协助为依托,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
  8、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坚决查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促进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选择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针对重点区域进行税收专项整治。改进和创新检查方式方法,通过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和科学选案开展税收检查,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定期轮查。建立和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优化稽查资源配置,依法严格规范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稳步推进分级分类稽查。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和稽查执法保障水平。
  9、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完善税收征管和收入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做好纳税人登记和户籍管理工作。完善纳税人“一户式”税收档案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加强申报缴税管理,增加电子申报软件的逻辑审核功能。优化征管流程,规范岗责体系,简并表证单书,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逐步推行网络发票。
  (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税干部队伍。
  1、强化“龙头”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提高领导干部领导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健全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努力实现老中青梯次配备、班子成员专业知识配套和领导经验互补,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完善“两推一述”干部选任办法。健全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和公务回避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开展创建“五好班子”、评选“优秀局长”活动。改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
  2、盘活“第一资源”,实施人才强税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建立省、市(州)局两级各类人才库为依托,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造就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国税人才队伍。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五年内完成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轮训一遍的目标。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着力点,根据各类干部的不同特点、岗位需求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抓好高素质专业人才培训,优先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熟练掌握法律、财会、统计分析、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采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和开展“税收业务能手”竞赛等方式,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培训机构体系,加强培训课程、教材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教育培训规模与质量、效益的统一。
  3、激发内动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国税工作需要的公务员考录、考核评价、奖惩、选拔任用、培训、辞职辞退等制度。积极推行从下级机关和基层单位公开遴选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制度,使之逐步成为上级国税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推动机关干部到基层任职,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做好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落实总局制定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在基层国税机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干部的内在动力。探索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价。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4、突出“生命线”,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国税机关为目标,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健全创先争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进一步关心支持离退休干部和工青妇工作。建立健全税收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机制,正确引导涉税舆论。
  5、增强“软实力”,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注重实效,提高税务文化建设水平,增强全省国税系统的软实力。创新税务文化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税务文化品牌,展示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目标,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具有国税行业特点、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体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坚持把税务文化融入依法治税、税收征管、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工作中,营造团结进取、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
  (五)构建廉洁从税工程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工作力度,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1、注重基础夯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定贯穿于国税干部培训、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国税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夯实廉洁从税的思想道德基础。创建一批廉政教育基地,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的廉政教育师资队伍,形成一套廉政教育教材,完善一个廉政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树立一批廉政先进典型,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和渗透力,提高广大国税干部廉洁从税意识和自觉性。
  2、注重源头预防,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国税局党组承担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将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各项国税工作中,逐步建立覆盖各级国税机关、各职能部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借鉴和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全面推行《湖北国税内控机制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反腐倡廉信息共享机制和预防预警机制。
  3、注重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巡视检查、督察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扎实开展巡视工作,完善巡视机制制度,抓好巡视成果运用。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4、注重过程控制,加强督察内审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监控有力的督察内审体制,实现督察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对税收征管、财务管理和决策管理实行系统化、常态化督察内审,加强内部风险防范。制定督察审计控制框架和具体标准,建立被督察审计单位自我教育、自我遵循、自我检测,督察审计单位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独立实施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整合督察审计形式,实行定期督察审计、专项督察审计、专案督察审计。依托信息技术对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坚持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和应审全审,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探索开展效能督察与绩效审计。
  5、注重从严执纪,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惩处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加大自查和案件督办力度,完善信访举报、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健全案件查办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注重从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6、注重形象提升,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税务”。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监督,以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树立国税部门严格执法、严守清廉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实施低碳高效工程
  1、完善组织保障。坚持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与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征管方式转变、纳税服务优化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相适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努力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上下功夫。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加大职能整合力度,划清内部各部门职责边界,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2、改善物质保障。深化财务改革,完善财务制度,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基建、资产和支出管理。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经费分配向基层、征管和困难地区倾斜的原则,增强经费物资保障能力。坚持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政府采购目录约束、限额约束、程序约束和政策约束,推进依法采购和科学管理。推进节能减排降耗,节约水电油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增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强化科技支撑。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金税三期工程的总体规划,积极做好金税三期建设各项工作,促进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构建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体系,优化技术手段和资源配置,对信息化设备和软件系统建设实行归口管理,逐步建立配置合理、协调运转的软件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增强信息安全预警、防护、检测、评估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运维平台体系建设,完善数据处理应用工作机制,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质量,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4、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提高运转效能。全面应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严格控制差旅、会议、培训的数量和规模。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提升《湖北国税》办刊水平和影响力。进一步支持税务学会、国税研究会、注册税务师协会工作。完善外事管理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依法开展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完善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季度工作情况报告、督查通报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进一步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服务基层,提高基层履职能力,为实现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湖北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全省国税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各项国税工作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 2013/5/2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 沪府发[2012]7号 2012/1/30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农业财政工作指 苏财农[2012]3号 2012/1/19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会计改革与发展“ 豫财会[2012]24 2012/4/28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 2011/10/26
关于公开征求《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 2011/6/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粤府办[2011]77 2011/11/2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行 粤府办[2011]79 2011/11/29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十 云会协[2011]16 20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