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建[2011]14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7-6
实施时间: 2011-7-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1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3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时间。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财政贴息政策及申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及时上报贴息申请,于每年6月25日前以财政局正式文件上报财政贴息材料(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二、其他要求。各地要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并于每年11月末前向省财政厅报告贴息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贴息资金的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骗取、挪用贴息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  健;联系电话:0451-53653098。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 鲁财建[2011]10 2011/6/23
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2001]593号 2001/10/15
关于印发《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08]107号 2008/9/28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财建[2011]356号 2011/6/10
关于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等 财建[2014]81号 2014/4/28
关于办理中央管理企业2001年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 财企[2001]643号 2001/12/25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林业贷款中央财 浙财农[2011]53 201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