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11]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5-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6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规定要求,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获得第一批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的名单予以公布。名单所列单位在纳税申报收入中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文件中免税收入范围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不符合免税收入范围的应税收入,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江苏省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24]62 2024/5/27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 鲁财税[2018]29 2018/9/10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4] 2014/4/29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18]24 2018/10/31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补充认定2022 豫财税[2023]6号 2023/5/17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 粤财法[2011]6号 2011/1/7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 津财税政[2021] 2021/8/27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函[2023] 2023/12/5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 黑财税[2023]57 2023/12/25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 冀财税[2023]12 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