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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11]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5-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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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规定要求,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获得第一批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的名单予以公布。名单所列单位在纳税申报收入中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文件中免税收入范围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不符合免税收入范围的应税收入,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江苏省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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