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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上报税系统第三方CA证书认证功能模块上线启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7-8
实施时间: 2011-7-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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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市政府对全市电子政务系统实现统一认证的要求和部署,我局网上报税系统新增了第三方CA证书认证功能。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第三方CA证书的优点
  1、安全登录:通过硬件数字证书的安全认证机制,保障了身份认证和系统访问的高安全性。
  2、数据保密:使用数字证书对敏感涉税信息进行加密传输,保障了纳税人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
  3、责任认定:第三方CA证书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用其对重要环节数据进行数字签名后,可为后期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当于物理凭证法律效力的电子证据。
  4、全市通用:根据深圳市电子政务外网信任体系建设规划,第三方CA证书将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中统一支持,企业可以使用同一证书,办理各项业务。
  (二)开通及使用步骤
  第三方CA证书的作用是纳税人登录网报系统额身份认证,与纳税人有关的操作流程依次是:申请第三方CA证书、安装第三方CA证书的驱动程序、将第三方CA证书与纳税编码绑定、登录网报系统时使用第三方CA证书。此外,当纳税人因各种原因停用第三方CA证书,需改用其他登录方式,可以申请登录方式降级。
  (三)收费情况
  我局不收取开通第三方CA证书相关业务的任何费用,第三方CA证书颁发机构将收取每年200元的证书服务费,其它证书相关业务(如挂失、补发等)收费见第三方CA证书机构服务收费说明。
  (四)补充说明
  纳税人可自由选择是否使用第三方CA证书,对于选择不使用的,我局仍提供原来的免费地税数字证书,供纳税人选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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