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w(游客)(游客)
2014年2月27日 |
支持修改,是有权,不是一定要。 |
小河清涟
2013年8月13日 |
“第九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税务事宜。
“税务师事务所,由符合条件的注册税务师出资设立,是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机构。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应修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税务事宜。税务师事务所,由符合条件的注册税务师依法设立,是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机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
luoxi
2013年8月9日 |
不能一家独大,税务不能没有监管。 |
wangminhua
2013年7月31日 |
指定税务师事务所太霸道了,小企业只要一个办税员就可以完成的事,一定要指定税务师,加大了小企业的负担。一般企业可以用自己人员办税,不必用税务师,凭什么小企业要找代理,就一定要税务师。 |
HLK
2013年7月25日 |
税收滞纳金不能违背行政法“滞纳金”。 |
HLK
2013年7月25日 +25金币 |
注册税务师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该互相免考部份科目,而不是对掐。注册税务师 应至少由国务院制订条例,否则合法性存在质疑! |
龙行天下(游客)
2013年7月25日 |
税协发此通知是最后的挣扎。才知道中国的事难办,一个没有上位法支持的注税“牛气冲天”十余年,太不正常了。支持“垄断性立法杂带的私货”一说,此事都办不好,还谈什么更深层次的改革。 |
liutj
2013年7月25日 |
涉嫌垄断,什么世道 |
sjqiang
2013年7月4日 +25金币 |
“第九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税务事宜。
“税务师事务所,由符合条件的注册税务师出资设立,是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机构。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应修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税务事宜。其中:“税务师事务所,由符合条件的注册税务师出资设立,是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机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lsqxxsw123456
2013年6月17日 +25金币 |
应当建立对税法条文合法合规性的专门税务争议法院.否则永远没有独立性的机构来讨论所征税款和所依据法律规定是否为恶法.现行税法中很多实体法也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经济需要但是实际没有执行,但各地税务机关可以拿这个标准来协迫纳税. |
caojq(游客)
2013年6月15日 |
修正案中重提漏税概念,是比较实际的,有可操作性。 |
jhlh8541
2013年6月8日 |
该修改稿正式将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范围扩大到所有自然人写入上述法规,是一大突破。 |
p68050357
2013年6月8日 |
加强征管力度 |
llh321651
2013年6月8日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税务事宜,那注册会计师没得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