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政[2004]136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
实施时间: 2004-1-1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44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局直属各分局、稽查局: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0号)、《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38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函[2004]38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范围及预征率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在次月10日内,实行“定率预征,项目竣工决算后清算”的办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1)普通住宅,预征率为0.5%;
  (2)营业房、别墅、写字楼及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预征率为1%;
  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投资兴建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由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经主管分局核准后,可暂不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但对同一商品房开发项目,既有商品房又有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难以正确分别核算项目成本的,统一按销售收入比例划分,其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对拆迁安置超过“拆一还一”面积部分商品房销售的收入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
  2、对其它单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手续。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真实的收入及扣除项目,统一按1%的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
  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征收方式的房地产企业,某一商品房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以及全部商品房销售处置完毕后,在3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土地增值税清算。主管税务机关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发生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也按本通知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是国家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制止乱占滥用土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分局要克服犹豫和畏难情绪,抓好征管工作。
  2、讲求工作方法,做好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确保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贯彻实施。
  3、为了保证纳税人能够顺利通过《电子申报系统》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各分局须及时在TF2000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税种登记。
  4、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土地 国家税务总局成 2020/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琼地税发[2010] 2011/1/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中介机构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 豫地税函[2007] 2007/4/6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川地税发[2006] 2006/5/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5] 2005/1/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政策 青地税发[2011] 2011/12/1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 苏地税函[2008] 2008/9/3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甘 2023/7/1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陕西省地方税务 2016/9/1
成都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 成地税函[2006] 200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