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8]11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8
实施时间: 2008-2-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4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精神,我省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纳入出口退税和计算机管理。根据我省的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条所述“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应为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室)相关窗口。办税服务厅(室)相关窗口应将核对无误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第二联)签章后由纳税人送交各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
  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述“同级的负责出口退税业务部门或岗位”、第七、八、九、十、十一条所述“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职能由各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负责履行。
  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述的《小规模纳税人不予免税出口货物情况表》,应由市级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填列后送出口企业所在地主管征税机关征税时作为依据,主管征税机关应按照协调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
  四、各市国家税务局应及时将《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5]465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1/1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 吉财税[2019]59 2019/1/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小规模纳税人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2015/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 粤国税函[2015] 2015/4/2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和免征 2013/9/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热点问答 2016/4/1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1/4/1
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 税总函[2015]19 2015/4/14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对延长增值税 吉财税函[2021] 2021/3/8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货物运输业税收管 渝地税函[2008] 200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