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5]9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31
实施时间: 2005-10-31
失效时间: 2009-10-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6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地税机关在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各市(地)局应在每年6月底前按《办法》第二十条五项内容的要求,将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纸质和电子两种)上报省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县(市)、区局报送时间由各市(地)局确定。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地税发[2009]63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0-19
实施时间:2009-10-1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技术改造 浙经贸改[2000] 2000/6/6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 大地税函[2008] 2008/9/8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国税所一[200 2006/2/2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厦地税政二[199 1999/8/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 云国税函[2003] 2003/3/13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8] 2008/1/10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苏财税[2005]81 2005/12/7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 苏地税函[2006] 2006/2/10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 黑地税发[2009] 2009/12/29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 市国税发[2007] 200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