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免征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3]1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7
实施时间: 2003-1-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3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免征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40号)下发后,全省地税系统都能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营业税征收管理。但近据反映,有个别地方在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在政策执行上不够坚决。为严肃税收法纪,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对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营业税政策重申如下:
  取消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免征营业税政策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2003年1月1日是指税款所属期)。
  请各地遵照执行。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1]10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经 闽价服[2013]43 2013/11/1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0/12/17
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城区经济 榕政综[2014]96 2014/5/6
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经济适用住 武价房[2011]11 2011/11/21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成本监审 鄂价成规[2011] 2011/11/18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购买我市经济适用住 青住金字[2013] 2013/2/5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确定大连湾前关村黑 大价发[2012]53 2012/5/30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 沪公积金[2010] 2010/6/29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价 沪发改价督[201 2011/3/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对《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湘价函[2008]11 20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