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05]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12-31
实施时间: 2005-12-31
失效时间: 2008-7-10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4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税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6号)精神,现就我市家禽养殖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对我市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企业、家禽加工企业、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房产、土地,免征2006年上半年度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财法[2008]3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8-7-10
实施时间:2008-7-1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陕财税[2006]64 2006/10/3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 辽财预[2006]69 2006/10/30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重大项 赣地税发[2009] 2009/3/3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家禽 京国税发[2006] 2006/10/10
大连市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 大地税函[2006] 2006/2/21
湖北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 鄂财税发[2004] 2004/3/15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云财税[2007]35 2007/4/12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大财法[2006]75 2006/12/28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税收优惠监督检查管理 冀地税发[2009] 20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