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2]25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23
实施时间: 2002-12-23
失效时间: 2007-8-2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8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2002年8月1日起,我市保险业营销员营销费用扣除标准统一暂定为25%。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地税发[2007]19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保险营销员[非雇员]展业成 藏国税函[2006] 2006/6/1
关于新疆少数民族保险营销员实施分类单独考试有关事宜的 保监中介[2008] 2008/4/24
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保监发[2012]83 2012/9/14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 甘地税三[2002] 2002/9/1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 浙地税发[2002] 2002/10/25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中介[2010] 2010/5/18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 琼地税函[2006] 2006/6/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 粤地税函[2006] 2006/5/3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 黑地税函[2006] 20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