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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兵团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兵办发〔2015〕2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4-13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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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关于印发《兵团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新兵办发〔2015〕21号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兵团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兵团办公厅

201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提速工程,激发内需潜力,拓展外部市场,根据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经济新常态下,兵团发展的要素成本持续攀升,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增强,一、二产业保持高速增长的空间有限,而增加就业和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压力还在不断增加。加快服务业发展有助于兵团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为一、二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动力;有助于兵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拓展发展空间;有助于促进劳动力转移,拓宽就业途径,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有助于在更高层面提升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产城融合,改善职工群众的生产方式、生活水平,增强兵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大熔炉和示范区作用。今年实施服务业促进年活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既能为“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条件,也可为“十三五”服务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思路

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推动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为契机,以兵团“三化”建设和信息化发展为载体,全力推进服务业提速工程,突出区域特色,创新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领域,重点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商业便民、旅游休闲等行业引入新业态,提升质量和效益,在科教文卫、人力资源开发、健康养老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继续巩固并扩大自产品出口规模,实现服务业行业门类增多、竞争实力增强、全面发展质量提高的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坚持行政引导,市场化运作。兵、师、团三级服务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类服务业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

——坚持服务业与“三化”建设相结合。围绕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信息化发展,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的质量水平和总量规模,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拓宽服务业新业态。

——坚持创新驱动、统筹兼顾。以兵团城市(镇)、产业园区为重点,鼓励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丰富服务业的门类。对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各类市场主体,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扶持新型业态和方式创新。

四、活动目标

——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新增100亿元以上,增长16%,占经济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亿元,增长16%以上。

——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00亿美元,其中自产品出口23.4亿美元。

(各师分解指标详见附件)

——服务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占招商引资总到位资金的30%以上。

——培训高技能人才1.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长19%以上,城乡道路客货运输周转量分别增长8%和16%。

五、重点任务

(一)在商贸流通业上取得新进展。一是狠抓兵团农产品质量和销售。提升兵团农产品优质品率,新认证5个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新增5个农产品质量追溯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好“中国新疆绿洲产业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提升兵团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二是继续实施“6+1”活动,深入开展蔬菜便民直销、网络购物促销、餐饮美食节、节庆品牌汇、产销对接、健康美丽行等活动,开展商贸执法专项活动,努力营造便利消费、时尚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增强消费对兵团经济的促进作用。各师(市)要组织商贸企业举办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日用百货、鞋帽服装、家用电器等社会消费品促销展2-3次,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入家庭。三是以各类节庆活动为抓手,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旅游消费。积极与地方联合举办瓜果、花卉等特色节庆,并将节庆活动与消费品促销活动相结合,提升兵团商贸流通企业在当地市场的销售份额。四是加快实施“百团万店”工程,建设商贸中心、商业街、农贸市场项目20个,进一步健全完善商贸流通体系。五是进一步活跃兵团内部市场,加大兵团水泥、钢铁等大宗工业品的促销,鼓励和引导各市场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兵团自产品,具体计划将于近日下发。(负责单位:各师(市)、兵团商务局、农业局、工信委,配合单位:兵团援疆办(经协办)、供销社。)

(二)在物流业发展上有新突破。一是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业整合发展的现代商贸模式,加快电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在六师、八师进行试点,依托电子商务构建快速、便捷的物流产业,推进仓储、配送、包装、运输一体化经营,形成电商、快递物流互为促进的新格局。二是加快兵团招商集团物流公司的建设进度,上半年投入运营。三是加快北屯公铁联运基地和新疆铭康仓储保鲜、铁门关物流园、中瑞恒远物流园、新疆舰桥国际综合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建设,形成覆盖全疆、连接内地、辐射中亚的物流网络,加快大物流业的发展。四是培育团场电子商务配送综合服务网络,积极发展连接城市与团场的短途快递业务,充分利用现有客运站点和班线网络探索客运和物流业相融合的新模式,增加新的服务业态,每个师选择2-3个团场试点。五是各师要紧密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大契机,谋划在重要节点、空间布局一批物流项目,十二师、六师、七师、八师要带头先行,并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取得实效。(负责单位:各师(市)、兵团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局,配合单位:兵团工信委、援疆办(经协办)、供销社。)

(三)在旅游业上有新提升。一是突出兵团军垦特色,北疆着力打造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四师、八师、十师等为重要节点的军垦文化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的旅游线路,南疆着力打造以阿拉尔为中心,以二师、三师、十四师为重要节点的沙漠绿洲体验旅游线路。加强与旅行社的协调,将兵团特色旅游点、线纳入其中。二是多措并举拓展新市场。3月由兵团旅游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前往台湾开展同业交流参访,拓展深层次合作;4月举办“丝绸行、军垦游”、首届丝绸之路旅游产品暨高铁旅游经济论坛等营销活动,发展沿线风光深度游;5月组织旅游企业开展惠民促销宣传活动,活跃旅游市场。三是突出优势、体现特色,依托乌鲁木齐、昌吉、阿克苏、库尔勒、喀什、博乐、伊宁、哈密等地方大中型城市,以及兵团阿拉尔、铁门关、五家渠、石河子、北屯等城市,大力发展现代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积极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支持星级农家乐发展,使乡村旅游成为吸引城镇居民休闲和拉动旅游消费的热点。四是推广旅游包车与景区服务一票制的“运旅一体”经营模式,增加运旅新产品,将旅游包车与组客、接待打包销售,以“一体化”和“私人订制”等服务方式增加旅游、客运效益。(负责单位:各师(市)、兵团旅游局、交通局,配合单位:兵团商务局、援疆办(经协办)、工信委、农业局。)

(四)在金融、人力资源、科技服务上有新亮点。一是提升金融业在三产中的比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兵团城市、产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内争取新增机构网点15个。推进招商银行石河子分行、中信银行石河子分行,阿拉尔、铁门关市村镇银行法人机构及国有银行支行设置工作,并重点推进一、二、三、九师小贷公司组建工作,鼓励师(市)财政性资金注入融资性担保公司,扩大注册资本,放大担保倍数。二是加大银企对接,按季梳理汇总服务业重点项目融资跟进与落实工作,加大对服务业重点项目融资的宣传、推介和促进工作。三是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招聘、职业指导、代理、咨询等业务发展,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引导等服务工作,发挥兵团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优势,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大众创业。继续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建设2个市级和15个团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等,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支持。四是举办“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在四、五、八师选择4个点,以“体验科学”为主题,组织由中国科协统一开发和研制的科学表演、科学实验、科普影视近50件展品套件进行巡展,鼓励和引导万众创新。开展兵团企业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促进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用水平。(负责单位:各师(市)、兵团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配合单位: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农业局、援疆办(经协办)。)

(五)在推进外贸转型升级方面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导支持重点外贸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巴克图、卡拉苏等口岸仓储物流设施、境外营销网络和出口基地建设,开展旅购企业向生产、物流转型试点工作。二是依托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及国家级园区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产业,配套完善出口贸易。三是努力扩大纺织服装、建材、农机具、氯碱化工、果蔬等特色农产品的自产品出口规模,积极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负责单位:各师(市)、兵团商务局,配合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农业局。)

(六)在农业服务业领域实现新拓展。一是在国家重大农机专项扶持下,积极推进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主板上市,为兵团农业发展提供机械收获等农机配套服务。抓好20个团场标准化农机专业服务公司或合作社建设,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300万亩以上。二是抓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在13个师构建1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兵团现代农业示范团场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国家确定的农场信息化试点单位为依托,以“三电合一”建设项目为引导,打造团场农业物联网应用发展模式,推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入融合。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支持兵团涉农企业创新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四是做好农资配送供应服务。兵师农资公司各负其责,落实农资统一供应,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农资集中采购和监管的长效机制。(负责单位:各师(市)、兵团农业局,配合单位:兵团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供销社。)

(七)在发展服务业新业态上有新举措。一是推动兵团文化繁荣发展。进一步加强文化基地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文化馆舍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宣传周”活动,继续做好“书香兵团”全面阅读活动。组织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送文化、送演出下基层,兵、师两级专业文艺团体不少于120场公益性演出;组织赴自治区、内地和国外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演出,扩大兵团文化对外影响力。加快推进兵团文化传媒发展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展兵团文广传媒集团暨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和兵团电影院线集团(公司)业务,积极推动兵团报业(集团)公司组建。选择符合条件的师(市)建立1-2个兵团级文化产业园。二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的老年生活照料、医疗护理、休闲娱乐、老年住宅、老年保健品、老年康复辅具等产业发展。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服务类体育产业、推行全民健身。各师(市)要因地制宜,发挥兵团资源优势,努力开发沙地、水上、冰雪以及具有民族特色的赛马等体育类项目,鼓励举办各类娱乐性质的体育竞技活动,支持健身消费。四是积极发展康复、护理、家庭医疗等多样化的健康服务业,探索开展面向职工居民家庭的签约服务模式,大力开展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服务,促进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负责单位:各师(市)、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广局)、民政局、体育局、卫生局,配合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局、援疆办(经协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是兵团应对经济新常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重大举措,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自身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好。特别是要把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推进分工负责的重点任务。各师(市)要参照兵团的推进模式明确职责,积极推进本师(市)服务业促进年活动。

(二)细化分解任务,形成推进合力。各师(市)、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兵团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方案制定的总目标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位优势和周边国际市场,以把兵团打造成全国优质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外向型出口产业基地为目标,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增量,重点在发展服务业新业态上要有新成效。以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盘活存量。原则上年末各师(市)、各行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不能低于上年水平。每个季末后的前5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师(市)要将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情况、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服务业新业态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按季上报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增强服务业发展后劲。各部门、各师(市)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既要加强园区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硬环境的不断完善,也要加强政策扶持、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等软环境的不断优化。围绕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积极谋划、论证、储备一批服务业发展项目,用于吸引各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入。要进一步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各师(市)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对接联系、推介洽谈,力争签约并实施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业项目,努力实现重大项目“顶天立地”,中小项目“铺天盖地”。要充分发挥对口援疆省(市)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发展壮大兵团的服务业。

(四)加强督促检查,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各师(市)及相关部门对已列入2014、2015年兵团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投资进度、竣工投产情况要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每个重大项目都必须明确一名单位领导为责任人,负责该项目的全程督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重点项目由兵团行业主管部门、师主要领导两级督办的机制,加大推进力度,督办情况在各师、各部门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情况季报中专章反映。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督查,年终进行总结考评,对服务业工作重视、活动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师和部门,兵团将进行通报奖励,授予先进荣誉,并在安排下年度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兵团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时加大支持力度,对服务业工作进展缓慢、完不成兵团下达任务的师和部门将在全兵团通报,并适度调减项目数或资金支持力度。

(五)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各师(市)、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本师、本行业服务业促进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推动活动全面开展,多方式、多渠道宣传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法规以及服务业促进年活动的重点内容、取得成效等。对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和进展较快的重点项目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服务业促进年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各界参与。

附件:2015年兵团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指标分解表

附件

  

2015年兵团服务业促进年活动指标分解表







单  位

比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新增计划(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

(亿元)

进出口总额

计划(亿美元)

其中:自产品出口(亿美元,调控目标含供货)




总 计

100.00

532.00

100.00

23.40


一师

8.50

70.00

3.00

0.50


二师

4.20

44.00

0.50

0.80


三师

20.00

30.00

7.00

0.80


四师

3.50

23.00

24.00

0.80


五师

1.70

18.00

8.00

0.80


六师

9.00

80.00

4.50

2.00


七师

4.80

41.00

0.50

0.80


八师

24.00

98.00

13.00

6.00


九师

1.40

12.00

2.50

1.00


十师

2.00

20.00

7.00

0.50


十一师

1.40

2.00

3.00

0.20


十二师

12.00

41.00

2.00

2.50


十三师

3.50

12.00

2.00

0.05


十四师

0.30

0.00

0.00

0.00


其他单位

3.70

41.00

23.00

6.65


  

分送: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兵团国资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人口计生委、统计局、质监局、外事局(旅游局)、援疆办(经协办)、工商联,供销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2015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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