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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安海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陕西外贸发展20条措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4-1
实施时间: 2025-4-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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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水平开放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量提质,打好陕西外贸拓展硬仗,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及海关支持区域发展系列措施,聚焦贸易通道升级、外贸市场开辟、外贸方式转型,助推陕西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特制定本措施。
  一、畅通道,着力提升对外开放能级
  1.提升西安陆港集结集散能力。
  支持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扩大铁路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等监管模式适用范围,进一步优化铁路口岸“区港一体化”模式,提升班列运行效率;支持进一步扩大西安国际港启运港退税政策离境口岸范围,争取将中欧班列(西安)海铁联运港口纳入启运港退税试点离境港口。持续推广“中欧班列回程运输货物境内段铁路运费扣减”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支持面向中亚的人文旅游专列以及冷链、邮件等定制化班列开行。
  2.支持西安空港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支持新开或加密国际客货运航线,支持国际通程航班业务,畅通空中通道;支持在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设立前置货站,探索在航空口岸实施“区港一体化”监管模式;稳步扩大出口货物机坪直装和进口货物机坪直提适用范围;支持西安航空口岸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投入运营,不断丰富口岸功能;支持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创建国际卫生机场。
  3. 强化口岸通关保障能力。
  常态化实施7*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铁路快通”及叠加应用组合式服务,便利外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对已提交必要海关单据且完成必要检疫程序的空运快运货物,正常情况下在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6小时内放行;对已抵达并提交通关所需全部信息的货物,尽可能在48小时内放行。加快高新技术设备及原材料、生物制品、航材配件、重大国际活动及展会暂时进境商品等特殊货物通关速度;在航空铁路口岸设立鲜活易腐农食产品“绿色通道”,保障快速放行。
  4. 深入开展多式联运模式。
  支持陕西深度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拓展俄蒙、中亚西亚、东南亚间转口贸易;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开通TIR国际公路运输及公铁联运业务;与青岛、宁波海关联动推广“陆海联动、海铁直运”监管模式,实现出口货物“班列直运、抵港直装、原箱上船”;支持中欧班列(西安)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有机衔接,推动扩大中欧班列南向海铁联运通道规模。
  二、强平台,持续激发对外开放活力
  5. 提升综合保税区运行效能。
  支持有需求且条件成熟的省内综合保税区进行空间优化调整,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支持西安高新、西安关中、西安航空基地综合保税区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依托口岸发展保税物流仓储及集结分拨产业,支持宝鸡综合保税区打造加工贸易、跨境电商中心,支持杨凌综合保税区发展现代农业和高科技农业研发,促进陕西各综合保税区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6. 支持“保税+”业务扩大规模。
  推动将陕西优势产业领域符合要求的产品纳入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目录;根据企业需求支持探索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支持种质资源,生物医药、精密制造、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
  7. 支持设立多样开放平台。
  支持西安申请首次进口药品口岸,支持榆林榆阳机场口岸正式开放;推动进境粮食等有需要的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扩大规模,支持宝鸡阳平及榆林靖边设立海关监管场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中欧班列次节点城市;推进延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导陕南、陕北地区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发挥效用,推动陕西全域开放。
  8. 助力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支持陕西自贸试验区推进港贸产融合的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在陕西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复制推广国际高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在业务改革、职能转变、智慧化升级等方面开展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强化与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同创新。
  三、促产业,助力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9. 促进重点商品扩大出口。
  试点生产料件出口简化申报,支持相同商品编号、功能用途和原产地的汽车零配件归并成一项申报,促进汽车产业出口;支持出口量较大、自动化程度高、生产水平稳定的企业试点“集中查验”等多种合格评定模式,促进锂电池扩大出口;开展陕西省重点商品贸易趋势统计分析,加强进出口形势分析研究,提升海关统计服务效能。
  10.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指导关区高新技术生产或加工企业及其专属配套的进口贸易企业,在相应省、市部门推荐下开展“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备案,通过优化风险布控查验模式,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货物通关速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进口自用的,列入海关法定检验的设备和料件,试行采用“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的检验监管模式;推动“远程属地查检”监管模式改革;推进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工作,扩大优质试点企业名单,降低企业出口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包装现场检验次数。
  11. 推动扩大农食产品进出口。
  开展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远程查验试点范围,创新“中心+现场”人工查验作业方式;畅通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支持陕西设立农食产品国际贸易物流平台;加大出口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支持苹果、柑橘、冬枣、香菇、荞麦等陕西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对于企业申请出境参展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免于种养殖基地注册要求,助推陕西特色农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支持供港活牛、水果、蔬菜等种养殖基地建设,保障供港澳产品安全稳定供应;充分发挥进境粮食、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作用,支持境外优质农食产品进口;发挥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资源优势,扩大引进国外种猪、种羊、种禽规模,丰富陕西动物种质资源。
  12. 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
  提升跨境电商产品通关便利化水平,实施跨境电商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指导西安、延安、宝鸡等地跨境电商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改革;支持机场口岸实行“邮、快、跨”一站式通关模式;支持会展业发展,做好丝博会、杨凌农高会等国际展会的通关保障;支持陕西探索开展市场采购等新业态。
  四、优环境,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13. 大力推进“智慧海关”建设。
  升级完善“智慧物流监控”“国际快件全链条数字化智慧监管”等信息化系统,加快在西安关区复制推广业务匹配度高、企业诉求迫切的海关智慧化应用项目,提升海关智慧化监管水平。推动“智慧海关”与“智慧口岸”建设深度融合,提升海关口岸监管和服务的数字化能级。
  14. 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推动将海关业务本地特色应用系统集成到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丰富地方版“单一窗口”特色功能,不断拓展“掌上单一窗口”应用场景;推广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全国通办,进一步便利企业就近办、快捷办;强化“单一窗口”技术服务保障,为企业顺畅通关提供安全、稳定、便捷的技术支持。
  15. 便利跨境人员经贸往来。
  支持各航空企业开展国际航班国内段业务;深化与东航信息数据合作,推动其他航司加入信息数据合作试点;在西安T5航站楼应用“智能旅客通关”系统,实现旅客“无感化”通关;在西安咸阳机场实施进出境航空器智慧电讯检疫,提高登临检疫效率。
  16. 畅通关企交流通道。
  发挥“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关企座谈会”等机制作用,加强助企纾困个性化服务,推动政策措施直达外贸主体;用好“企业问题清零”机制、西安海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0热线、“枫桥经验”工作室等平台,扩大政策措施宣传范围。
  五、保主体,主动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17. 支持企业提升自身能力。
  对AEO企业集团内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优先提供“一对一”信用培育服务;支持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智能化管理体系,将海关监管顺势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国际竞争力;指导陕西优势工业品、农产品、特色文创产品品牌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提升陕西商标品牌保护能力。
  18. 帮助企业应对贸易摩擦。
  精准对接国外市场准入要求,扩大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供给和咨询服务,帮助出口企业及时掌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持续开展猕猴桃、石榴等产品出口技术标准研究;聚焦外部环境冲击等,强化“数据+调研”融合分析,做好关键节点的监测分析和政策影响评估,定期发布外贸相关数据及趋势。
  19. 降低合规企业经营成本。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贸易主体发展。推广实施“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落实“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免罚事项清单”。推进“新型加工贸易风险担保模式”改革,支持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加工贸易海关事务担保。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企业通过主动披露规范经营活动。
  20. 指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建立健全重点商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企业交流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减免税快速审核+ERP联网”作业模式改革,提升减免税审批效率;全面宣传推广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支持推动陕西自贸试验区RCEP企业服务中心更好发挥作用,助力企业精准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提升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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