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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制[2024]75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11-7
实施时间: 2024-11-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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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重装函〔2024〕400号)工作部署,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本市有关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的申报及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装备需满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要求。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申报;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申报。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申报;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生产制造《目录》内重大技术装备的本市企业,按要求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交申请,完成材料报送,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审核
  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要求对本市有关企业开展资格审核,形成审查意见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申报要求
  1. 有关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有关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 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需一并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进处。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联系人:陈婧晗,021-23119397,13376962788,电子邮箱:ischenjinghan@163.com
  四、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于11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五、联系人及电话
  张浩天  18621920176
  张世亨    021-23117638
  附件:
  1.填报说明
  2.资格审定申请表
  3.发明专利汇总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相关附件:
1.填报说明.pdf    
2.资格审定申请表.pdf    
3.发明专利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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