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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企业开办“1+0”模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市监审[2020]2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7-23
实施时间: 2020-7-2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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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功能区市场监管、发改、公安、人力社保、住建、大数据、政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市税务局、人行宁波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宁波市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企业开办“1+0”模式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2020年7月23日

  宁波市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企业开办“1+0”模式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宁波作为浙江省深入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化改革试点地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全程办理,试点开展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化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深化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企业开办服务。同时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在全市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基础上,进一步“减环节、压材料、降成本、提效率”,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免费发放电子印章、大力推行电子税控设备(税务UKey),实施企业开办“1+0”模式,即企业开办“1个环节+0成本”。
  ——实现企业开办“单环节”。在企业设立登记的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税务UKey,将公章、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同步纳入企业登记环节,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办结。
  ——实现企业开办“数字化”。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开放、平台对接的“一网通办”服务体系,利用数据分析和运用,打造智能化企业开办新模式;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便捷开户方式,实现“信息少填报、数据少录入、材料少提交”的高效金融服务。
  ——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企业设立登记的同时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税务UKey,确保企业开办“零成本”;推进实体公章自愿刻制免费延伸服务。
  ——实现企业开办“零跑动”。依托“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线上整合企业开办各环节、各业务系统,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通过深化政银合作,将线下企业开办窗口延伸至各银行网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零障碍办理。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提升平台服务模式。一是实现“一个平台”。整合设立登记(含社保参保)、公章刻制、发票和税务UKey申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各类开办事项和银行预约开户等服务资源,实现一个平台一次登录,即可办理上述所有企业开办事项。同时对已开办的企业,提供“随时办”服务功能。即,在申请人只选择办理了企业设立登记后,仍可随时通过企业开办平台,进行社保参保、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相关事项的信息填报和办理。二是实现“一表填报”。申请人在填报企业设立(含社保参保)信息的同时,即可填报公章刻制、发票和税务UKey申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信息,确保具备“一次办”的能力。三是实现实时流转。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信息后及时办理设立登记,设立登记核准后,企业开办平台将相关信息实时共享给各部门;各相关部门获取信息后,公安部门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及时办理发票和税务UKey申请;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公积金管理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后即时办结业务。四是实现即时反馈。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相关受理、核准等业务办理状态信息反馈至企业开办平台,经办人可通过平台即时查询办理进度,实现“一办结即反馈”、“一反馈可查询”。同时通过短信等方式提供通知服务。
  (二)推行企业开办智能模式。推进企业开办平台升级改造,优化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通过企业名称、行业、经营范围精准匹配和系统辅助提示功能,提高名称申报一次通过率;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完成与不动产、民政数据对接,形成企业注册登记地址库,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通过企业登记数据分析,形成不同地区、不同主体类型高频经营范围组合,增加关键词搜索功能,提供经营范围主题式申报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同时建设智能辅助快速审批系统,通过智能审批模式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三)推动企业身份认证电子化。在企业设立登记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及含有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密钥和印章印模图形的一套四枚电子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由登记机关向公安公章备案管理系统实时推送电子印章印模;企业电子印章绑定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免费发放。持续推进公章刻制免费政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刻制实体印章。充分利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身份认证和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数字签名功能,实现企业在涉税事项、社保参保、公积金服务等事项全流程零见面办结;推动在政务服务、社区服务、医疗教育、公共交通、文体旅游、金融服务等涉企服务高频领域的深度应用。
  (四)施行税务UKey免费发放。推行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真正做到企业零负担、便捷开。
  (五)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联动预约机制,在全市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日办结基础上,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协同协作,以“同城同标”“同城同质”为标准,实现宁波市全市范围内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公章刻制、社保参保、公积金服务、银行预约开户全环节业务的跨管辖机关、跨行政区划办理,实现企业开办“全城通办”。建立“一窗领取”工作机制,实现在不同单位和部门生成的企业开办相关全套实体办件(纸质营业执照、公章、纸质发票和税务UKey)按时限要求送达窗口;窗口按照规范要求,向申请人提供一次性领取全套实体办件的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企业开办“1+0”改革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机制,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企业开办工作效率。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及时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企业开办“1+0”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发布,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解答、回应,让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保障措施。要细化工作举措,加大涉及改革各环节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保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开办专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配足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资源,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要对优化企业开办事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确保窗口服务优质高效。
  (四)狠抓督促落实。市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按照要求限时办结相关事项,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互相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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