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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发文时间: 2020-10-16
实施时间: 2020-1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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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二、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三、不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已领取2020年铜废碎料、铝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除外。
  四、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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