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耕地占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9-7-25
实施时间: 2019-9-1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3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2019年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一、各县(市、区)耕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本决定所附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执行。
  二、各县(市、区)园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本决定第一条确定的适用税额执行,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本决定第一条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执行。
  三、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

相关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附表.png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 海南省人民代表 2020/9/1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晋城市城 晋财规税[2024] 2024/7/1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耕地占用税具体 2019/9/1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 衢州市地方税务 2015/7/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定 粤财法[2009]53 2008/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定 粤财法[2009]48 2008/1/1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 2019/9/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市 沪财发[2017]8号 2018/1/1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耕地占用 闽财税[2019]24 2019/8/6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 广东省第十三届 20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