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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大米税目税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6-28
实施时间: 2018-7-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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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适应技术进步和贸易发展需要,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进出口税则大米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进出口税则大米税目税率调整表》详见财政部网站。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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