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委托代征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5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个人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8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大推进“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创新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第16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个体工商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委托代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地税机关委托国税机关代征我市个体工商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
  二、为方便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简化办税流程,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简并征期,按季度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如因国税机关系统故障原因无法代征相关税费,个体工商户可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上门申报。
  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 津政办规[2021] 2021/9/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发[2007] 2008/7/30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1/1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有关 青政发[2008]12 2008/3/18
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 国资厅财评[202 2022/3/2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 琼国税发[2004] 2004/1/8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定额执行期的 绍市地税征[201 2013/3/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 京市监发[2021] 2021/1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 桂市监规[2019] 2019/11/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南京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宁地税规字[201 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