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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4]23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16
实施时间: 2004-12-16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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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4]1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开票纳税人的年审工作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的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展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年审工作,对辖区内原已被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企业统一进行资格年审。
  二、此次年审工作由各地具体负责实施,省局将对年审情况进行抽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1]10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4]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1-4
实施时间: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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