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印发印花税核定征收合同及比率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2]6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12
实施时间: 2002-6-12
失效时间: 2007-6-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62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厦门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我局的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取得较大突破。2001年全市印花税入库近800万元,同比增长近40%,核定征收税款占全市印花税收入比重达14%。为进一步搞好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合同及比率重新确定下发,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一、各级领导、全体干部要提高对核定征收方式在印花税征管工作中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印花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对纳税人不能如实准确提供购销合同及应税凭证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印花税:
  (一)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逾期未办理汇总申报缴纳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二)对纳税人无法依《征管法》的规定,全面、完整向税务机关报送应纳税凭证,如实申报纳税的;
  (三)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四)连续两年被查处偷逃印花税的。
  三、对于纳税人具有合同性质的支出,可参照本通知以项目支出为计税依据采取核定征收。
  四、各基层局要加大对进出口贸易合同、大型商业企业购销合同、固定资产购销合同、汽车租赁合同等薄弱环节的核定工作,不断加强印花税的征管。

印花税核定征收合同及比率表

合同种类
行 业
核定征收计税依据
核定比率(%)

购销合同
工业
购销金额
50-80

商业批发或

以批发为主
70-80

商业零售
40-80

外贸
80-100

房地产开发业
售房收入、房屋开发直接材料费(指为房屋开发、建设而发生的相关原辅材料及设备的购入金额)
100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定作业
加工或承揽收入
80-90

印刷、广告业
70-80

修理、修缮业
40-50

测绘、测试业
50-60

建筑工程勘

察设计合同
勘察、设计业
经营收入
80-100

建筑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
建筑安装业
经营收入
80-100

房地产开发业
项目发包总成本
100

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金额
100

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业
货物运输收入
70-100

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业
仓储保管收入
80-100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100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金额
100

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转让、

咨询、服务收入
100

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收入
100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地税发[2007]79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1
实施时间:2007-6-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印花税具体 国家税务总局新 2022/7/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 苏地税发[1998] 1998/1/1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 2020/4/3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浙地税三[2000] 2000/3/2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 辽地税函[2004] 2004/12/22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22/7/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2/6/30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 闽地税发[2007] 2007/1/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通 厦地税发[2016] 2016/12/27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 桂地税发[2006] 200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