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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技术监督局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安装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9]8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6-28
实施时间: 1999-6-28
失效时间: 2007-12-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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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出租车税控计价器的安装工作,根据国家税制改革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行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安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安装实施方案
  在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计价器是国家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此项工作,对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原国内贸易部、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联合发文要求推广税控收款机,并明确长沙市为七个试点城市之一。去年我省在长沙开始了推广税控计价器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省人民政府有关压费保税的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影响了出租车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在具体实施中,没有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以目前的推广进度,我省不仅面临着错过一次形成新的支柱产品的机遇,而且将丧失在全国第一个推广税控计价器的地位,对长沙乃至全省出租车行业文明窗口的形象建设也会带来负面影响。为了确保推广税控计价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行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6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等单位关于推广出租车税控计计价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函[1998]155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推广税控计价器的步骤和要求
  1、各级政府要从依法治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税控计价器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
  2、为确保全省推广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由各市、州政府牵头,地方税务局会同交警、技术监督以及出租车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出租车税控计价器的安装更换计划,作出时间与进度安排,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出租车经营者下达安装、更换通知书。今年10月份以前,长沙市应完成安装工作。株洲、湘潭、衡阳、岳阳、郴州、常德、永州、怀化市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余5州市应在2000年4月30日前完成。同时,没有制订出租车计程收费标准的地方,当地政府要支持和督促物价、地税部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收费标准,建立相应的出租车税控管理系统,完善税控政策、促使出租车经营者主动计程打表,按期申报缴税。
  3、我省统一使用已被国家认可的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税控管理系统。出租车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代理单位购买税控计价器。生产企业应严格按国家要求生产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省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监督检定工作。税控计价器和税控管理系统的价格严格按省物价局湘价费字[1998]第228号文件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提高价格,增加出租车经营者的负担。
  4、负责税控计价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所辖市州地税、技术监督、交警部门核准资格后方能从事安装工作。出租车经营者持购买的税控计价器到经批准的指定地点安装。安装单位应根据产品有关要求、功能进行安装,安装完毕,经市州技术监督、交警部门检定合格并铅封后,到地税局指定地点办理开户手续。
  5、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与维修工作,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安装单位对产品的安装质量负责。发生有关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和使用质量等问题纠纷,由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凭证依法进行处理。
  各有关单位要为出租车经营者购置、安装、维修税控计价器提供优质服务,做到简便快捷、安全可靠。
  二、税控计价器推广保证措施
  1、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推广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安装税控计价器的出租车,交警部门不得进行年审、年检。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应取消其出租车营运资格。交警、出租车管理部门应凭税控计价器安装证明办理年检、审和发(换)《营运证》。税务部门要依照税法严格核定应纳税额。
  2、税控计价器是一种保密性强的产品,各市、州不得自行选择税控计价器制造厂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装非选型的税控计价器。
  3、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1998]155号文件,坚决制止各种对营运出租车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4、对已安装的计价器,可按年限或新旧程度折价转让。对使用中的税控计价器,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规程确定。
  5、对违规使用税控计价器和破坏税控计价器准确度等行为,由技术监督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处理。
  6、对不按时申报刷卡、不打表计程、不打印发票等偷逃税行为和对纳税申报不实的,由地税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予以处罚。
  推广出租车税控价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各地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地宣传媒体上公布,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安装使用出租车税控计价器的目的和意义,为推广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7]186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28
实施时间: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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