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4]6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4-12-26
实施时间: 1994-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4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向政府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待业保险金,在1994年内,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在税前扣除。
  二、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前,集体企业行政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额度、使用范围管理办法,仍按原省税务局湘税发[1994]003号文件执行。其主管部门收取的管理费年终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但应相应核减下年度的提取比例或数额。
  国有企业向其主部门上交的行政管理费,由同级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共同审批。对1994年未经税务部门审批的,应按照管理费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以当年实现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在30万元以上的,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30万元以下的,由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县(市)地方税务局的审批权限,由地、州、市局确定。企业弥补亏损时,应逐级上报弥补亏损申报表(附后)和有关文字材料。
  四、集体企业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金额,全年累计净损失在20万元以上,流动资产盘亏和毁损金额,全年累计净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应报经同级地方税务部门审批。其中:固定资产净损失在50万元以上,流动资产净损失在30万元以上,应逐级上报省局审批。
  五、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集体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全年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报同级地方税务局审批。其中30万元以上的,应逐级上报省局审批。
  六、为便于操作和计算简便,对按工资总额计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金和待业保险金等有关税前项目时,其工资总额一律按计税工资总额掌握。计税工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方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鉴于我省实际情况,为加强税收管理,对有关主管税务机关的解释口径,我省地税系统统一按以下原则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第14条、第16条所指“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所在地地方税务分局、税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15条、第31条第3款、第35条、第43条、第48条、第49条、第50条所指“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所在地地方税务分局、税务所;第19条、第23条、第25条所指“主管税务机关”、为同级地方税务局。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废止

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7]186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28
实施时间:2007-12-28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1996]83号 1996/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肇庆天富新合纤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 粤国税函[2004] 2004/4/2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 浙地税二[2000] 2000/9/27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 沈国税发[2005] 2005/12/16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12/17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国产 晋地税所发[200 2000/4/18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云财税[2008]39 2008/6/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其他服务业等行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 琼国税函[2007] 2007/4/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缴纳企业 粤国税函[2004] 2004/12/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所属汇总缴 粤国税函[2004] 200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