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5]2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20
实施时间: 2005-2-2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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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关于汇算清缴申报与CTAIS申报的衔接
  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软件相对独立,加之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与汇算清缴软件生成的汇总表的表样一致,在以往年度的汇算过程中为避免企业重复申报而将两者合二为一,省略了CTAIS系统中年度申报的环节。今年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申报,在总局尚未完成汇算软件与CTAIS年度申报接口问题的情况下,对外资企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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