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7]42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4
实施时间: 2007-8-24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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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各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市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严格执行、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以及市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残联《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征管办法的通知》(深国税发〔2007〕123号)的贯彻意见。
  二、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审批程序
  (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机关为单位、个人的主管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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