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的公告

菜单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证公告[2021]11号
发文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1-10-30
实施时间:2021-11-15
法规类型:可转换债券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丰富上市公司融资工具,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pdf    

会计视野法规库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