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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设立“专家解答”电子信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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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设立“专家解答”电子信箱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会评协行[2021]6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21-1-14
实施时间:2021-1-14
法规类型: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化专业技术服务,搭建专业服务交流平台,更好地发挥我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现设立“专家解答”电子信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箱地址
  zhuanjiajieda@
  二、适用范围
  本信箱仅用于征集资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
  三、提问要求
  (一)提出的专业问题,需详细描述背景、证据、执业人员的疑虑和初步判断等事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二)提问的资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需具实名。
  四、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一)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京会协〔2016〕7号)规定,不得向本信箱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坏国家机关或本单位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发送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本信箱。
  我会将不定期对信箱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提交各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解答,适时在我会官网“专业服务”栏目汇总发布。
  附件:专业技术问题咨询(示例)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
专业技术问题咨询(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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