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师所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就修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1]1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5-10
实施时间: 2011-5-10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证监会法律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财政部、证监会草拟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于2011年6月17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和证监会会计部。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在财政部和证监会网站下载。财政部的下载地址为:http://kjs.mof.gov.cn/,证监会的下载地址为:http://www.csrc.gov.cn/pub/new/kjb/
  财政部联系人:杨国俊  王晶
  联系电话:010-68552934 68552536 68553012(带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邮政编码:100820
  电子邮箱:yangguojun@mof.gov.cn
  证监会联系人:杨琴琴
  联系电话:010-88060148
  传真:010-88061344(请注明会计师处收)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505室
  邮政编码:100033
  电子邮箱:yangqq@csrc.gov.cn
  附件: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办公厅  证监会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相关附件: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建立和完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制度的通 会计部函[2009] 2009/7/17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京财会[2007]77 2007/4/9
关于对部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 财协字[2000]54 20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