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办发[2022]13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2-15
实施时间: 2022-3-1
失效时间: 2023-10-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寿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6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银保监局,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养老保险公司: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试点公司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安全稳健的长期养老保障选择。为进一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经银保监会同意,决定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二、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规定。
  三、各试点公司应当秉持长期经营理念,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持续创新产品,增强养老保障功能。要服务民生大局,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
  四、各银保监局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试点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持续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2022年2月15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规[2023]7号
发文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2023-10-20
实施时间:2023-10-2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 内政办发[2017] 2017/12/25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59 2017/6/29
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 2021/6/1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 冀政办字[2018] 2018/2/13
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8]22号 2018/5/1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 辽政办发[2017] 2017/9/1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宁政办发[2018] 2018/9/1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 鲁政办发[2018] 2018/1/17
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规[2023]7号 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