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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  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2-18
实施时间: 2022-2-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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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 民 银 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民  航  局
  2022年2月18日  

相关附件: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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