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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社会规[2021]5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4-14
实施时间: 2021-4-14
失效时间: 2024-3-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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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领域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十四五”时期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工作,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支撑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六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4日

相关附件:
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印发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社会规[2024]284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4-3-12
实施时间: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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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国办发[2017]21 20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