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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发[2014]50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4-10-23
实施时间: 2014-10-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780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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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附件:
  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9项)
  4.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82项)
  国务院
  2014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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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victli   2014年11月26日
法规库里的附件无法打开,必须到网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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