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版发票专用章有关具体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2-16
实施时间: 2011-2-1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365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国税系统新版发票专用章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新版发票专用章适用范围
  新版发票专用章适用所有在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二、新版发票专用章式样
  我省新版发票专用章式样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中规定的形状、规格、字体、颜色执行。根据我省纳税人识别号(税号)有15位和20位的实际情况,纳税人识别号(税号)分为15位、18位和20位三种,但数字的字高、字宽、字体、总宽度必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中的要求一致。
  三、财务专用章使用期限
  凡在开具发票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单位和个人,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开具发票时应盖发票专用章,不再使用财务专用章。
  四、卷式发票专用章规格
  印有单位名称的卷式发票由于发票规格小,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中发票专用章规格,由省局负责在发票印制时统一缩小规格套印在发票上。
  五、新版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新版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版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凡新办开业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新版发票专用章。已经印制完毕的印有单位名称并套印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延长到发票使用完毕,但此后发生再次申请印制发票时应当启用新版发票专用章。
  六、新版发票专用章制作
  新版发票专用章由使用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凡发生国税机关、国税人员向单位和个人指定、推荐雕刻公司和材质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或登录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政务门户网站进入征纳互动栏目,选择纳税服务投诉进行投诉。
  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号码:12366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n-tax.gov.cn/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视野网友   2011年6月8日
贵州国税发票咨询电话多少?急,谢谢!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政策的公开 2011/12/24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变更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 国家税务总局云 2018/7/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公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1/3/2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专用章管理的公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 2011/3/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发票专用章制度的通知 厦地税征[1999] 1999/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 桂地税发[2011] 2011/2/1
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函[2015]64 2015/12/1
山东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 2011/2/4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专用章的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