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加强重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2]41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10
实施时间: 2002-10-10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7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见附件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收入和纳税情况监控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2]115号,见附件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市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重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对重点纳税人实行档案管理,并完善纳税申报制度。现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局要充分认识实行重点纳税人档案管理,完善纳税申报制度,对加强我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要认真组织干部学习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领会国家税务总局“标本兼治,治标先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对重点纳税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监控能力。
  二、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纳税人和代扣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使其理解和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保证重点纳税人档案的建立和纳税申报的质量。
  三、各基层局在确定重点纳税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收入和纳税情况监控系统的通知》规定的范围选择重点纳税人,纳入重点管理。
  四、重点纳税人档案建档工作,务必于2002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市局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局要协调好计算机新旧系统和内、外网的关系,以保证从2003年1月1日起,基本实现重点纳税人和代扣代缴单位“网上申报”。
  六、各基层局要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合理调配干部力量,及时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确保《暂行办法》全面落实。
  二ОО二年十月十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确定城 云财规[2021]5号 2021/9/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保密 青国税函[2011] 2011/10/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国税十强百佳诚信 鄂国税发[2011] 2011/4/14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注销状态问题的批复 琼地税函[2012] 2012/1/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区域缴纳房产税、土地税的临时税 2016/12/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有关事宜的 内政发[2021]8号 2021/9/1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指南》的 2010/1/1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城市维护 冀财税[2021]29 2021/9/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 2015/9/25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致甘肃省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