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实行委托代售印花税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10]4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23
实施时间: 2010-3-23
法规类型: 印花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46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新形势下印花税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市局决定2010年度在全市范围停止实行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已签订2010年度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合同的单位应于3月31日前终止合同。代售单位必须在3月31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结报缴销印花税票和缴交代售印花税票的税款。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印发计划统计处关于停止委托代售 穗地税办函[201 20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