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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10]3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4-16
实施时间: 2010-4-1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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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加快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财政厅
  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务部门,自成立以来积极促进和支持经济改革与发展,在保障经济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等原因,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依然存在规模不大、服务领域不宽、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鼓励和支持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发展机遇
  《若干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提出要在遵循法治要求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改革创新,鼓励多种模式、途径和方法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同时,《若干意见》描绘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宏伟蓝图,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到了新的高度,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进程中新的里程碑,必将对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对繁荣经济、促进改革、加快开放、稳定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我省正面临着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大发展机遇,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利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各市县、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力度,在优秀人才引进与合理流动、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税收政策、规范执业收费、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确立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倡导管理和服务创新,科学监管,有序竞争;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管理,形成我省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有序发展格局;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时间,形成运行规模结构合理、行业自律机制健全、监管工作规范有力的市场格局。力争培育2至3家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信誉,在人才、品牌、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稳步扶持5至10家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和管理规范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打造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质量严格、服务水平精专、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群体。鼓励帮助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各自优势,打造自己的特色服务,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项服务领域,延伸服务空间。
  三、促进优化重组,营造合理布局
  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规律和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采用多种发展模式进行优化组合、合理布局、做大做强,确保合并、分立、重组和联合规范运作。
  大中型事务所要抢抓机遇,深入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实现业务结构和服务品种的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各种执业资质,提升服务能力,适应国内会计市场的激烈竞争,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方向迈进。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研究我省经济发展趋势和发展战略,明确自身市场定位,根据自身人员结构和专长,在资本验证、财务咨询、代理记账、涉税鉴证与咨询、金融保险、市场调查、农村财务公开等领域精选发展,突出服务特色,做精做专。要通过确立专业化发展、产业链构建、一体化管理战略,形成专业集群、服务品牌和竞争优势,实现科学发展。
  四、净化行业环境,推动持续发展
  各部门要不断改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资格限制、业务限制、行业分割、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治理指定业务、索取回扣、压价招标、违规“二次准入”、人为限制干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等不当行为,创造有利于事务所开拓市场的政策法律环境。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若干意见》的要求,对上述限制注册会计师执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不正当行为严肃查处。
  各部门要全面协调,切实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相关规定,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省工商部门要组织研究在减轻企业负担的情况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要求特殊类型企业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省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将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具体规定和实施方案。
  (三)省税务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依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各种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
  (四)省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规违纪行为。
  (五)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推行使用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委托提供鉴证或审计服务,促进各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优势,良性竞争。
  (六)省财政部门要紧密跟踪国家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化以及各项改革事业的进展,加强与政策制定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的研究和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扶持骨干事务所,帮助其做大做强。
  (七)财政部门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性质、职能作用、发展状况、先进事迹等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优秀注册会计师申报特殊津贴专家和省优专家,加深全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树立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的权威形象,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八)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业务指导,从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和进一步发展。
  五、实施人才战略,提升队伍素质
  抓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财政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要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加大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大力抓好行业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建立健全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制度;加强案例教育,加强对与新业务拓展相关的专业人才培训,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管理技能专项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拓展合伙人(股东)和业务骨干的国际视野,积极开展国际交流。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人才招募、培养、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注册会计师人才引进与合理流动,注重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养与培训,加快中青年业务骨干和管理团队的发展,从制度上保障从业人员队伍顺利实现新老交替,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氛围。同时,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抓好行业人才储备,抓好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和队伍建设,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六、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机制
  财政部门要对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进行严格的实质性审查,对其行为能力、执业年限、专业经历、执业质量、诚信状况、管理经验进行全面评价,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退出机制的执行,及时撤销不具备保持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财政部门应及时跟踪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和动态,定期检查行业执业情况,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披露工作,增加执业行为透明度,提高行业公信力,通过宣传争取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理解和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专兼职检查员相结合、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相对稳定的检查队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行使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惩处的权力,消除会计师事务所串通作弊、股东挂名、兼职执业、一所多章分头签发业务报告、低价恶性竞争等行为。工商部门、财政部门和有关媒体要相互配合,制止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承办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验资业务。
  财政部门要主动与审计、税务、工商、证券监管、行业协会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经常性、有效性沟通机制,实现检查资源与检查信息共享,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建立高效的行政监管运作机制。
  七、推进诚信建设,完善监控体系
  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大力加强警示教育,倡导诚信理念,推广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诚信公约制度;要完善诚信信息监控体系,搞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发挥诚信档案制度在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研究探索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和完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人才状况、内部治理、行业贡献、诚信水平和品牌形象等进行客观考察,评定信用等级,实现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对业务精专、质量过硬、市场信誉度高、名列前茅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宣传推介,重点扶持;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强监控,及时跟踪纠正和披露,铸造行业诚信品牌,促进行业持续发展。
  要在现有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档案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和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在继承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构建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内部治理机制,以“质量和风险”为核心,以协议章程范本为依托,建立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体系。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规范和理顺合伙人(股东)之间、合伙人(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大力倡导具有一定道德标准、行为规范和自身特色的合伙文化。
  八、加强组织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行业党组织建设,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完善行业党建工作机制,加强行业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党员队伍政治素养和自身形象,为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财政部门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全面把握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势和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谋划、认真实施,重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确保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积极协助财政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做大做强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探索;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服务、协调和行业自律管理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搭建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信息服务平台,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经验和信息沟通,建立行业与有关部门、与客户、与国际交流的渠道;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行业诉求,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劳动保障制度,维护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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