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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服务工程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4]18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0
实施时间: 2004-12-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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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服务工程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徽省国税系统服务工程规划
  为了切实加强和优化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现代税务行政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服务包括税收为经济服务、征税人为纳税人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以及领导为群众服务。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实施服务工程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税收经济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以人为本,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各类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和国税事业的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服务工程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采取有效措施,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高水平、多层次的服务,增强税收与经济之间、征纳双方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以及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最大化,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三)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服务,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据法律,符合法律精神和原则,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四)公开公正原则。推行“阳光作业”,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行政行为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和工作环境。
  (五)文明高效原则。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程序简化,牢固树立效率观念,优质、方便、快捷地为服务对象办理各项事宜。
  (六)勤政为民原则。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恪尽职守,坚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不渝地为广大人民谋利益。
  (七)规范统一原则。建立健全服务制度,明确服务内容、方式、方法,统一服务项目和标准,保证服务行为的规范统一。
  三、主要任务
  (八)税收为经济服务的主要任务。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动态,准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取向,坚持从经济角度思考税收问题,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局,将国税工作有机融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推动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1.加强沟通协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建立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报告制度,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献计献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861行动计划”和“数字安徽”、“生态安徽”的建设,加强国税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2.严格执行政策,优化税收环境。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正确处理加强征管与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关系、加强征管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加强征管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下岗再就业、涉农税收优惠和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使纳税人真正受益。根据税收政策的导向,研究经济问题,找准税收政策与经济的结合点,帮助纳税人掌握和运用税收政策,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和积极效应。
  3.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以建设“信用安徽”为契机,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推进税收信用体系的建立,促进依法征税和诚信纳税,形成规范、诚实、合作的征纳氛围。
  4.积极开展“帮、扶、促”活动。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发挥税务部门熟悉政策、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选择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新办企业和支柱产业、骨干企业,有重点地开展税收“帮、扶、促”活动。
  (九)征税人为纳税人服务的主要任务。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优化纳税环境为目标,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还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做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着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1.建立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服务责任。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各项具体制度和办法,对税收信息咨询服务、税收程序服务和税收环境服务等各类服务项目作出规范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国税机关依法治税水平。全面建立问责制,加大执法过错和管理失职追究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疏于管理的责任。
  2.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手段。巩固和完善传统的申报征收方式,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推广和完善网上申报纳税、网上认证报税、网上划拨税款、网上政策咨询等新的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层次。依法采取简并征期、简易申报、委托代征税款、委托代售普通发票等方式,方便偏远地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降低征纳成本。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操作标准,实行办税场所“一站式”和纳税服务“一窗式”,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办税环境。全面推广个体税收定额核定系统,实现定额核定由人工操作向人机结合转变,解决定额核定不实、税负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
  3.建立征纳信息交流平台,加强税法宣传辅导,增加办税透明度。全省统一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法规,熟悉办税程序。在互联网上建立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构建面向广大纳税人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税法宣传,及时公布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税收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根据涉税事项办理需求,举办各类纳税人培训班,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提高纳税人办税水平。完善征纳双方的沟通机制,拓宽征纳双方的联系渠道。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整合税收征管岗责体系,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综合征管软件应用和业务重组的需要,整合税收征管岗责体系。依托信息技术,引入先进管理理念,科学设计征管各环节的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全面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税收业务表证单书,取消省及省以下各级国税机关自行设定的各种审批事项,废除、归并非法定、不适用的表单,删繁就简,提速增效,减轻纳税人负担。简并税务检查,扩大调账检查面,减少下户检查次数,除涉及专案检查、协查、专项检查外,原则上对同一纳税人一年只检查一次,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类的纳税人,原则上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改进信息采集方式,按照精简、实用的要求,分类设计固定信息采集表,统一指标和内容,避免多头下户,重复采集。
  5.规范税务行政行为,畅通救济保障渠道,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增强自我纠错能力;积极参加税务行政案件的应诉,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发现行政行为失当的,依法予以纠正,对违法行政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赔偿。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对法定许可事项,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对纳税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法定的期限内及时受理、审查、决定;不符合条件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纳税人,并说明理由。
  6.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发挥税务代理中介作用,形成服务合力。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有力支持,密切与公检法及地税、工商、财政、银行、海关、质检、电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积极营造关心、支持纳税服务工作的社会环境,降低税收成本。建立国地税定期联系制度,在税法宣传、税务登记、定额核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检查等方面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形成服务合力。依法支持、引导、监督税务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税务代理的桥梁作用,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切断国税机关与税务代理之间的经济联系,杜绝行政行为有偿化。
  (十)机关为基层服务的主要任务。改进方法,提高效率,减轻基层单位负担。
  心系基层,面向基层,密切关注基层单位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倾听基层意见,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为基层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改进工作方法。减少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压缩会议,整合报表,清除无效管理活动。改进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尽可能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日常案头考核。上级机关到下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尽量减轻下级单位的负担,减少陪同,严禁超标准接待。
  2.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办文、办会、办事有章可循,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执行办文限时制度,缩短转发公文时间,使基层有足够时间抓工作落实。设立专门的督察机构或岗位,配备专门的督察人员,切实加大督察督办力度,保证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3.经费使用向基层倾斜。制定最低基本经费保障标准,加大对工作条件相对较差的基层单位的扶持力度,保证必要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通过预算安排向基层倾斜的方式,改善基层单位工作、生活条件。
  4.加强基层建设。由“指导型”向“服务型”转变,实现机关与基层之间良性互动。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的战斗力,加大基层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十一)领导为群众服务的主要任务。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心实意对群众负责,以科学善治之策为群众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关心人、爱护人、培养人、激励人,充分调动广大国税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畅通渠道,了解民意。建立领导与群众之间的交流平台,拓宽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拉近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2.深入调研,关注民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困难和疾苦,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努力为群众办实事。领导下基层调研,既要到工作形势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也要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同群众一起解决问题。
  3.科学决策,集中民智。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要把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变为广大国税人员的实际行动。
  4.求真务实,珍惜民力。上级布置安排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要把办实事、办好事、抓落实、抓成效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切实用好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工作要求
  (十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开展服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是树立良好国税形象和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效率的有效途径。广大国税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确立服务思想,将服务理念融入、渗透到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中,使之体现在税收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各类服务对象。
  (十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财力作保证。各级国税机关要不断增加对服务工作软件和硬件建设的投入,将服务工程规划实施的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为优化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十四)严格考核评价,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将服务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中,并面向社会、面向纳税人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定期邀请各类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听取意见和建议,从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地方着手,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十五)加强协调配合,稳步推进服务工程。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是确保服务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排出时间表,将各项工作分解下达到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相互配合,同心协力,确保服务工程有序实施。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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