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财政部驻湘财政监察专员办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03]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11
实施时间: 2003-2-11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2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82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抵减营业税的范围,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82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执行。
  二、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抵减营业税的具体办法,仍按照省地税局湘地税发[20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地不得任意改变。
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9]6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9-5-18
实施时间: 2009-1-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税流[2001]21 2001/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省分行应收未收利息申 湘地税函[2002] 2002/12/9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应收未 湘地税函[2003] 2003/6/18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或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利 辽地税函[2009] 2009/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光大银行长沙支行应收未收利息申请 湘地税函[2002] 2002/12/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拆借同业逾期 粤国税函[2004] 2004/10/25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 鲁国税发[2000] 2000/9/14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各类债 渝地税发[2000] 2000/4/7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 晋地税所发[200 2000/5/23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教育 云国税发[2005] 200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