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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0-2-25
实施时间: 2010-3-1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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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进行2009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检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在省局、太原、大同、运城市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处、办事处。
  二、参检时间: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三、参检方式: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仍采取网上年检方式。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可登录计算机网络“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填写年检报告书,申报2009年度年检。网址:wznj.saic.gov.cn,(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红盾网,网址:http://www.saic.gov.cn和中国外资登记网,网址:http://wzj.saic.gov.cn)。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后,企业仍需将年检报告书及其它所需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申报年检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年检机关批准后可以延期30日。凡逾期未申报年检的,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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