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2000年度中央粮库建设项目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21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9
实施时间: 2000-8-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9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合肥、蚌埠、芜湖、淮南、安庆、宿州、阜阳、黄山、滁州、亳州、六安、巢湖市地方税务局,宣城、池州地区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我省中央粮库建设,1998年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我省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皖地税[1998]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央粮库建设涉及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地方税(费)给予了减免照顾。2000年度我省中央粮库建设项目业经国家发展委员会、国家粮食局批准立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除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外,其他税种的减免及报批的税收管理程序等,仍按原《通知》规定执行。
  附:1、2000年度中央粮库建设项目名单(表:地方税务法令第20期第12页)(略)
    2、《关于我省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免征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皖地税[1998]289号)(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