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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省局互联网站[外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37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2
实施时间: 2007-10-2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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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局互联网站(外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省局互联网站(外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省局外网建设工作,提升全省国税系统网络应用水平,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局领导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省局外网运行管理、更新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密、组织培训等工作内容,适用于为外网运行提供各项服务的省局机关各处室以及各直属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成立省局外网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应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或通过其他形式,研究、部署、协调网站建设与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 领导小组下设网站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做好网站建设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网站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由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网站内容维护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省局外网建设纳入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应根据全局信息化建设分步计划以及总局、省政府有关网站建设的要求,确定其阶段发展目标及其主要工作。
  第六条 省局外网实行统一管理、部门维护的运作方式。网站工作办公室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日常更新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七条 省局外网坚持开门办网,及时接受总局和省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主动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测评,同时定期不定期地征求系统内外和广大网民的意见。
  第八条 稳步推进省局外网运作绩效的考评。按月通报维护更新情况,按季组织一次点评,每年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网站维护人员;制定省局外网管理考核办法,并作为机关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与处室评比相挂钩。
  第三章 网页设计管理
  第九条 网页设计包括首页及浏览页架构设计以及首页基本格调的确定。省局外网网页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更新时由省局办公室提出思路,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专业技术维护公司承办。
  第十条 网页架构设计要注重内容布局,主要显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注重细节搭配,精心设计每块内容及主要细节,确保整体协调搭配;注重方便易用,对常用功能设置简明入口,将特色栏目、重要信息放在突出位置,做到既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多种展示方式,又严格控制页面大小以保证浏览速度。
  第十一条 网页基本格调应按照美学原理,遵循用色搭配原则,侧重版式结构、线条 构图、元素风格、整体气氛、字体选用等方面的内容,力求整个页面简洁、明了、质朴、端庄,既体现整体的协调一致性,又体现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取得良好的直观视觉效果。
  第四章 栏目设置与管理
  第十二条 省局外网栏目按照兼顾面上工作、突出重点内容、体现国税特色的原则设置,具体分为一级栏目和二级栏目两大类,其中一级栏目主要突出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税收宣传、形象展示、法规查询、在线办税、互动交流、公益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二级栏目对其所属的一级栏目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
  第十三条 省局外网栏目格局和架构要体现特色性、保持延续性,一类栏目要相对稳定,一般每三年改版一次,对二级栏目可根据需要作架构整合、名称调整和内容充实,确保做好常规栏目、做优特色栏目,使整个网站栏目之间协调互补,成为有机的整体。
  第十三条 省局外网一级、二级栏目具体内容依据总局、省政府关于网站内容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省局主要工作确定,省局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并根据需要作相应充实完善。
  第十四条 省局外网栏目的调整由省局办公室扎口管理,其中一级栏目的设立或变更由网站领导小组确定,具体技术维护由省局办公室会同专业技术维护公司实施。
  第五章 运维流程及职责
  第十五条 省局外网实行由办公室牵头管理、处室协同配合维护的共同办网机制。省局办公室负责日常运作的审核、协调、督查和管理,做好涉及全局信息的相关栏目更新以及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总局网站地方频道的更新维护工作,其他栏目由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更新维护。
  第十六条 省局外网各栏目内容以及相应的维护工作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省局办公室要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及时明确栏目设置、内容要求、发布时间及职责分工等。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应根据统一规定的职能分工、栏目内容、维护流程、更新发布时间等要求,负责相关栏目的内容报送、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
  第十七条 省局外网栏目日常维护和更新实行流程运作的办法,其基本程序为处室主办人员拟写、处室负责人审核、处室主办人员发布,重要信息由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对省局处室维护的政策解读以及涉及全局工作的公告、通知等,经处室领导审核后,通过网站信息报送平台统一报送,由办公室网站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发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分别明确1-2名同志,实行AB角运作的方式,负责本部门分管栏目相关内容的收集、整理、上传工作,并在发布前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要协调做好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十八条 完善省局外网信息报送和处理方式。开发运用全省统一的网站信息报送、审核和处理平台,规范分级审核把关制度,以提高网站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报送、准确传输和有效利用。
  第十九条 省局外网各类信息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分管栏目维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对上网内容的真实性、涉密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不泄密。
  第二十条 做好省局外网的日常巡视工作。省局办公室要明确网站管理人员每日对网站栏目更新维护情况进行浏览,查看是否有不实信息、未及时更新的信息等,同时定期对网站服务器、运行环境以及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会同有关处室加以处理,遇有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省局外网浏览、巡视情况要及时做好记载,作为工作通报以及考评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 运行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省局外网安全管理由省局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负责。办公室、信息中心应与受托管方签订协议,定期对网站服务器、运行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分清责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网站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二条 省局外网管理维护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省局办公室应会同受托管方,做好网站相关数据的备份,建立应急预警机制,以便当系统意外崩溃时可以尽快恢复,备份数据的保存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操作。丢失的数据容量超过3个工作日,办公室要及时反馈,并在网上公示。
  第七章 信息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局外网信息的采集、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的规定,公布的所有信息均应严格按程序做好审核、审批工作。
  第二十五条 省局外网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总局、省政府和省局相关管理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六条 省局外网发布的信息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发布前应先确定该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内容,公布该信息符合有关保密管理的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省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省局办公室要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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