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新增和更名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6]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6-1-5
实施时间: 2006-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安徽、广东、河南、湖北、辽宁、湖南、黑龙江、四川、云南、吉林、陕西、江西、甘肃、新疆、广西、山西、河北、海南、贵州、内蒙古、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更名和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5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上述5家保险公司更名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和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2),由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1.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机构名单
  2.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新增机构名单
  二○○六年一月五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机构名单.DOC    
附件2: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保险公司新增机构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 内国税所字[200 2000/8/3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4年度纳税人出具中介机构鉴证企 京地税企[2004] 2004/12/14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 黑地税联[2006] 2006/5/18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1/2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 大地税函[2008] 2009/1/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 吉国税函[2006] 2006/3/2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自治 内国税所字[200 2002/8/9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黑国税函[2008] 2008/6/23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取消、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 晋国税函[2003] 2003/11/7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云国税发[2008] 200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