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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检[2006]13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2-24
实施时间: 2006-2-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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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强化公共服务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我委决定在全国开展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创新监管方式的新尝试;是价格主管部门转变作风,服务企业和群众,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的具体措施。其宗旨是把价格服务延伸到农户、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商场、景区等领域,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价格收费政策、了解价格信息、举报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价格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把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的重要途径,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寓服务于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大力宣传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全面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要在有条件的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点等地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站(点、岗),聘用价格服务人员,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价格收费信息和投诉价格违法行为;要帮助经营者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要努力为经营者提供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科学安排生产经营。
  三、“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地要在城区组织“价格服务(监督)进社区”活动,在农村组织“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在生产、流通领域组织“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在教育、医疗、零售商业、旅游等热点行业分别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活动。
  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全面部署,分步推进,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不同阶段的社会热点和突出问题,确定“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重点,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完成进社区、进农家、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和进景区等工作,通过建站设点,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监督)网络。
  五、开展“价格服务(监督)进社区”活动。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2006年全面推进“价格服务(监督)进社区”工作。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805号)要求,力争2006年在城市的大部分社区建立起价格监督网络。
  六、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要继续健全并依托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提高价格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准确度;要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引导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深入调查农民负担情况,大力查处涉农价格违法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着力研究“价格服务进农家”的长效机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价格主管部门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抓实抓好。
  七、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各地要健全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价格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优秀物价员”评选工作;要建立大中型企业挂钩联系制度,积极上门提供价格政策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要大力组织企业创建“价格诚信单位”,组织推荐“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将价格诚信活动作为价格服务的有效载体,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
  八、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收费公示牌(栏)、收费手册、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等形式,把教育收费政策及时传达给学生和家长;要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反映教育收费问题;要理清教育乱收费的主要问题和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乱收费查处力度;要加强正面引导,开展创建“教育收费公示示范校”活动,争创“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
  九、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要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医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设立物价员,加强价格自律,监督落实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和收费一日清单制度,建立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政策提醒告诫制度,规范医疗单位的价格行为;可在大中型医院成立价格收费服务监督站(岗),方便人民群众咨询和投诉;要继续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十、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要帮助经营者健全物价员制度,完善商场价格管理;要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倡导明码实价,规范商场价格行为;要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资料库,有选择地开展创建“价格诚信一条街”、“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明码实价示范单位”等活动,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要深入调查,理清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向消费者公布;要开展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十一、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要会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主要旅游景点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点,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处理价格举报的工作机制,方便人民群众投诉和咨询;要监督景区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积极倡导旅游行业明码实价,推进旅游行业价格诚信建设;要加强对旅游行业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二、要切实加强对“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建立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组织协调、其他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总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指导、协调和考核,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十三、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与价格诚信建设相结合、与健全价格监督网络相结合、与宣传完善价格政策相结合、与价格行政执法相结合。通过试点,树立典型,积累经验,完善制度,逐步推进。要不断探索实现“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目标的有效途径。
  十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要务求实效。要把握好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要密切关注企业和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耐心细致解答政策咨询,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十五、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要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和发放宣传材料、业务咨询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的成效。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扎实工作。各地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情况、经验体会和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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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 哈价发[2008]15 200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