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发[2009]4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7-23
实施时间: 2009-8-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4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现决定第三批取消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暂停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减少的收费和所需工作经费由各地、各部门自行解决。
  附件:第三批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第三批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文化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 价费字[1992]18 1992/5/20
关于发布外交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19 1992/5/1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 内财非税[2017] 2017/1/23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发布2007年中央 闽地税发[2008] 2008/8/7
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 建标字第315号 1992/5/2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重庆市地方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 渝财综[2001]41 2001/3/26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重庆市国家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 渝财综[2001]40 2001/3/14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4年上海市行政事 2005/1/1
关于发布国家科委归口管理的科研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价费字[1992]25 1992/7/1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外汇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 价费字[1992]18 199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