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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对商请将审计机关列为查询企业档案不交费单位的复函
发文文号: 办函字[200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02-1-17
实施时间: 2002-1-17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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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审计署办公厅:
  你厅《关于商请将审计机关列为查询企业档案不交费单位的函》(审办函[2001]1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审计机关列为查询企业档案不交费的单位。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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